全国高考首日,有网友发布数学全国乙卷、全国新高考I卷部分试卷图片,被疑泄露试题。对此,8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报称,涉数学全国乙卷事,系考中作弊,甘肃某考生违规携带手机进入考场。涉数学全国新高考I卷事,系恶意编辑“占坑帖”,此外,安徽某考生自称“考前押中语文全国乙卷试题”,同样是考后恶意编辑的“占坑帖”。
“占坑帖”由此引发关注。红星新闻记者实验发现,先发布无关帖子占位,之后再利用平台的编辑手段,替换原有内容,这样帖子发布时间确不会改变。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分析称,“占坑帖”有的是“碰瓷”高考,博眼球、获得流量;有的则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押题”能力,以前就有培训机构以此作为招生卖点。对此,有律师分析称,以上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网友曝出的疑似“占坑帖”
“占坑帖”引关注
发帖占坑后再修改技术上可行
红星新闻记者发现,被网友曝出的“占坑帖”截图的其中一张图中,一个名叫“泽嘉.”的用户疑似在QQ空间发帖称:“考前半小时疯狂押题,互质”,并晒出一张疑似高考数学试卷的截图。这条帖子的发布时间为14:24,符合开考前半小时的描述。
▲网上流传的疑似数学全国新高考I卷事“占坑帖”
记者注意到上述截图中主要内容为数学选择题,其中第四题提到南水北调工程。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于6月7日发布《2022年新高考数学全国I卷命题特点评析》,评析中提到“试题背景素材紧密联系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生产生活实际。如第4题以我国的重大建设成就‘南水北调’工程为素材”。此外,记者在网上搜索2022年新高考数学全国I卷原题,发现与截图内容一致。
另一张“占坑贴”的截图中,一位名叫“方道来”的用户于22:05疑似在QQ空间发帖称:“押题了各位,明天语文考己亥杂诗,琵琶行,锦瑟。”在下方的评论中,有网友质疑:“你觉得我信吗。”“方道来”称:“独家押题,信不信随你。”还有网友评论称:“怎么可能这么神奇,全部押对了。”“方道来”回复此网友称:“是不是想要数学。”
▲网上流传的疑似语文全国乙卷“占坑帖”
记者注意到哈尔滨市松雷中学高中部语文教研组组长、中学语文高级教师贾忠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语文全国乙卷进行解析。解析中称,“默写所选篇目《己亥杂诗》、《锦瑟》、《琵琶行》依标考查,引导教学应教尽教”。郑州外国语新枫杨学校高三语文备课组长鲁智瑛在点评2022年全国乙卷语文试题时表示,作文以“双奥之城”北京为素材,列举了2008奥运和2022奥运的成绩与亮点。
6月8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发布通报称,6月7日下午高考数学科目考试结束后,有网民发布数学全国乙卷、全国新高考I卷部分试卷图片,被疑泄露试题。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公安机关迅速侦查,现查明:
涉数学全国乙卷事,系考中作弊,甘肃某考生违规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开考后拍摄试卷发至QQ群寻求解答未果。涉数学全国新高考I卷事,系恶意编辑“占坑帖”,广东某考生考前在QQ空间发布无关帖子占位,考后再用试卷内容替换原有内容,帖子时间仍显示开考前。此外,安徽某考生自称“考前押中语文全国乙卷试题”,同样是考后恶意编辑的“占坑帖”。以上情况均不存在考前泄题。
记者实验发现,在QQ空间发布帖子,可以设置为私密,这样帖子除自己外,别人看不见。一段时间后,可以修改帖子的文本和图片,并设置为所有人可见。帖子的发帖时间并不会随之改变,且不会像微博一样显示编辑记录。
专家分析:
或是培训机构制造的“押中真题”假象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向红星新闻表示,先发“占坑帖”,再替换,制造押中考题的“轰动消息”,从技术上是可以操作的。发帖者这样做,有的是“碰瓷”高考,制造高考泄题的假象,质疑高考的公平,博眼球、获得流量;有的则是为了获得高考利益,以此显示自己的“押题”能力,以前就有机构在其他考试中做过类似的事,在考试结束后宣布机构“押中”了考题,作为招生卖点。
2021年高考前,教育部曾发布高考防骗预警,其中提到,考前,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往往通过网站论坛、QQ空间或自媒体建立标题栏,发布空白内容的“占坑帖”并隐藏,考后再将从网上获得的试题内容等重新编辑到“占坑帖”中,并公布。以此制造考前获得试题或“押中真题”的假象,并作为噱头进行培训辅导宣传,博取网民关注,混淆社会视听。
近年来,这类“占坑帖”时常发生。他们通过掌握管理员的权限,制造考前能获得试题或者“押中真题”的假象,以此蒙蔽考生。其背后目的就是实施诈骗,谋取利益。高考试题试卷属于国家绝密级材料,提醒广大考生,切勿轻信这类虚假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熊丙奇还表示,事实上,“押题”这样的宣传“炒作”,基本不可信,也理应被禁止。从操作上看,高考试卷属国家机密,有严格保密措施,“押题”的命中率几乎为零;从本质上讲,“押题”“套题”更会影响到高考考试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考试成绩是评价学生能力、水平的重要依据,如果评价失去客观性、准确性,那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用这一考试成绩来评价、录用考生,就缺乏公信力。
律师说法:
“押题”虚假宣传涉嫌诈骗罪
对此,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彭艳军律师表示,如果发布“占坑帖”就是为了蒙蔽考生骗取钱财,则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即便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但这种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属于犯罪预备,也应受到处罚。虽然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也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退一步讲,即便发布“占坑帖”并非为了实施诈骗,只是招生宣传做噱头以吸引考生,则涉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消费欺诈,可以由市场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同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假一赔三”规定,考生可以要求退款并另获得三倍赔偿。
彭艳军律师认为如果考生是为了流量“碰瓷”高考,这是否涉嫌犯罪,需根据事实具体分析。但他提醒,为了流量“碰瓷”高考一定要慎之又慎,如果在网络上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对于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上通过发布“占坑帖”等方式传播虚假信息的,除了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以外,还涉嫌诈骗罪。制造者为了骗取钱财,故意通过“占坑帖”的欺诈手段,制造压中真题的假象,从而骗取钱财,符合我国《刑法》中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对于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