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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某教授指出身份证上的4处错误, 网友: 不说还真的不知道

中华文字,博大精深,很多时候错一个字,或者字的发音不同,都是有不同表达意思的。所以在一些常识性的东西上,我们很容易出错。身份证是我们每个公民都必须具备的,要是没有身份证,在当今社会上根本无法正常生活。按理说这种大证件上不会有什么错误,但还是有人指出了身份证上的一些错误,而且不止一处。指出身份证上有错误的人也不是普通人,而是清华大学的教授王文湛。

王文湛教授表示,我们使用的身份证上有明显的四处错误,我们普通人说的话就是抬杠,或者也指不出错误在哪里。但是作为清华大学的教授,同时有多重身份的王文湛教授,说出的话是具有一定权威性的。他在一次讲座上,直接指出了身份证上的四处错误。

第一:身份证正反面信息不一致

正面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而背面最后一行却写着“公民身份号码”;“居民”和“公民”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只要是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都算中国居民。公民则不同,公民需要有中国国籍,依照相关法律享有权利和义务。

也就是说,居民公民不同义。所以王教授认为,正面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第二:背面第三行“出生”二字不严谨

王教授说,应该是“出生日期”,光“出生”二字,意义就比较广泛了,可以理解成出生地、出生家庭等等,因此存在词汇上的不严谨。

第三:背面最后一行“公民身份号码”表述错误

王教授觉得18位数字不应该是“公民身份号码”,而是“公民身份证号码”;因为本身公民是没有号码的,怎么可以标注成“公民身份号码”呢?

第四:正面有效期表述不准确

王教授称,要是长期有效的身份证件,应该标注成“有效期限:长期有效”,而不是“有效期限:长期”;缺了两个字,但意义也不同。“长期”的意思是从一个时间段到另一个时间段,比如某年某月某日到某年某月某日为长期。

王教授指出的这些错误,看着是很有道理的,但是又感觉原本的身份证也没有什么问题。身份证设计这么重要的事情,肯定是通过严格审核的,不可能出现这种低级错误,或许这样的设计是另有深意。当然,像王教授这种善于发现错误、善于钻研的态度,我们还是要好好学习。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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