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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公益性“午托”? 校内已有课后延时服务了, 还是别再加压为好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5+2”模式的课后延时服务是在“双减”政策背景下为了让学生在校外培训机构得到治理整顿时课后有更好的去处以及解决双职工家长接孩子困难的实际问题而采取的配套措施,自去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实施并在今年得到了进一步延续和深化。

作为参与学校课后延时服务的主体力量,教师的工作时间延长了,工作内容增加了,这已得到了教育部的证实和确认。教育部在去年12月2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到:由于很多老师参与了课后服务工作,客观上确实给老师增加了一些新的负担,这是事实,老师也有家庭、有孩子、有其他一些活动。

为了切实解决这个问题,教育部明确今后会督促各地实施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度以及在核定教职工编制的基础上把学校空缺的编制补齐,让更多的老师分担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学校教师除了每天正常的课前、课中和课后教育教学之外,再加上每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每天至少两小时的课后延时服务,负担之重可想而知。

今天看到了一篇相关的报道,有位山西代表建议政府鼓励和支持更多中小学校提供公益性“校内午托”服务以切实解决双职工家庭孩子午休的实际问题以及应对收费偏高而且标准不一、存在诸多安全隐患、配备人员专业素质低下等“校外午托”服务所带来的种种问题,满足人民群众的期盼和提高教育事业服务能力。

实际上,很多的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的学校除了课后延时服务的“晚托”之外,还有学生提前到校的“早托”以及上午放学后的“午托”,也有很多学校由于家长不满孩子“午托”时在教室课桌上午睡而学校又“床位不足”而取消了“午托”。这“三托”不仅使得学生在校时间已经远远超过了规定的时限而且还大大地增加了教师的负担。举办公益性“午托”?校内已有课后延时服务了,还是别再加压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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