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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南北榜案中, 身为主考官的刘三吾, 是否存在着徇私舞弊?

在洪武三十年丁丑科二月份的一场会试上,朱元璋委任时年已经八十多岁的翰林学士刘三吾为主考官,王府纪善白信蹈为考试官,两人一起监考,三年一度的会试。

到了榜单发出来的时候,人们惊讶地发现上面所录取的五十二个考生均来自南方,北方考生全部落榜,这样的一种情况是在以前所从未出现过的。

这些落榜的北方考生心里很不服气,但他们发现身为考官的刘三吾和白信蹈两人均来自南方后,便联合起来状告刘三吾等人存在着徇私舞弊的情况。

消息传到朱元璋的耳朵后,他当即下令派人进行复审。然而复审结果出来,却是刘三吾并没有存在徇私舞弊的情况,难道五十二位南方考生都是凭借自己的实力考进来的?难道南方和北方的教育水平差距已经这么大了吗?

历史学界历来对于刘三吾是否存在着徇私舞弊的情况,存在着巨大的争议。对此,笔者个人认为刘三吾在这一场会试中,没有出现舞弊情况,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是根据《明史》记载:“三吾为人慷慨,不设城府,自号坦坦翁。至临大节,屹乎不可夺。”就这样一个心怀坦荡,刚直不阿的大臣,不太像是能够做出徇私舞弊的情况。

二是刘三吾应对祥敏,顾问多称旨,经常和朱元璋讨论治国之道,是老朱身份颇受宠信的智囊团之一,已经位极人臣。再加上他当时在主考的时候,已经八十五岁高龄了,当不了几年官就可以宣告退休了。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在会试上徇私舞弊,对于刘三吾究竟有什么好处,去支撑着他这么做呢?

三从当时南榜所录取的这五十二位考生中,大多数都是有真才实学的,比如根据《明实录》的记载,南榜的会元宋琮,忠于职守,敢于触及权贵;南榜的榜眼尹昌隆,至礼部主事,对于皇帝的过错也敢直言犯谏等等,这些人如果真是被刘三吾徇私舞弊上来的,那么应该大多是庸才才对,怎么情况恰恰相反。

综合以上这三点原因,笔者我个人认为,刘三吾应该没有在洪武三年的这场会试上进行徇私舞弊。之所以会出现所录取的考生都来自南方,这样的奇特现象,可能是因为北方经过了元末大起义后,经济和文化都受到了重创,所以考生总体表现不如南方的,这也不足为奇。如果不是这一点原因的话,那这南北榜案可能另有蹊跷了,我们后人难以彻底知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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