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资讯

汉武帝以法律取而代之的私立学校, 对教育进行了大规模的重建

自从汉武帝以来,为了解决社会生产和社会分工问题,对教育进行了大规模的整合和重建。汉武帝时,以法律取而代之的私立学校,并对国家机关建设的各个学校进行全面的改革和整合。大学的各专业门类和学习内容,按照儒家学者所提倡的道统精神来整理,把儒家的四书五经和礼乐制度都揉杂在国家建设的各个学校里。所谓的“庠、序、校”的制度,即在学校中学习课程,还有对应学校各类学习的学号、次数等。

不同分科的学号,既代表了学生所掌握的某一学科的知识多少,又代表了学生所掌握的知识的深厚程度,最后,也由学校决定由谁来担任这个特殊的学生。从汉代起,对于学校教育的管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汉武帝以后,这种学校分科的制度经历过几次大的变革,并在之后逐渐完善。从制度上来看,分科教育的基本条件是由国家设立并进行全民普及,并按不同学生个体的实际情况和社会需要进行分科与学习内容的设置。在汉代的时候,还必须经过统筹考虑之前学校分科的教育对象。

因此,在教育和教育的内容的设置上,学校分科并不是随意的安排,而是有一个科学的策划和设计。学校分为师范学校和普通学校,师范学校主要是培养初中毕业之后没有继续去学校继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和初中阶段基础教育的教师以及其他相关职业从业人员,主要负责全日制师范教育的教学实施。而普通学校主要是培养从事中等职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教学设计、教学实施以及其他职业教育专业以及相关职业教育的专门人才。

从实际效果来看,大学经过数百年的教育改造,已经具备了较为完善的学生管理和教学的机制。这是由于随着教育制度由国家管制到市场需求一步步发展的结果,是从全民普及制向基础教育公办制过渡过来的。经过这长达数百年的改造,大学教育已经具有较为全面的综合性、多元化的基础性和多功能的内涵。然而,汉代大学教育并不在现今所公认的各大高校里担任教师职位。现今公认的各大高校的教师的称谓由公立大学承担。因此,不同学校的大学教师的职称以及学历标准有很大差别。

现在,教育系统中除了国家设置的公立大学以外,也有民办的公立高等院校,这些高等院校只承担相应区域内或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院校中教学任务。这类院校的校长由主管教育的相关部门负责统筹管理,而任命委员会成员由主管教育的部门和教育系统外的有资质中高等院校的职务和人员担任。一般来说,高等院校的教师应占大学职务的一半或者更多,不超过三分之二。所以高等教育的教师要想晋升为教授,至少要通过中间的过渡期。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教育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