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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考制度的历史性格局性变化

高考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教育制度。1977年恢复高考,唱响了发展教育、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改革开放主旋律,推动了我国由教育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迈进。2014年启动的高考改革,面对我国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即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的新要求,适应高中阶段教育的多样化、特色化、创新性发展,致力于推动我国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这一轮高考改革,是在改革开放以来高考持续变革的基础上开展的一次集大成的改革,是最全面、最系统、最深刻、最复杂的改革,推动了我国高考制度的历史性格局性变化。

在高中学生成长路径上,打破“一考定终身”,努力为每个高中学生提供适合的升学道路。伴随着1977年高考制度的恢复,我国逐步形成了“大一统”的高考制度,每年千万考生统一参加一次高考,形成了千军万马争过高考独木桥的局面。这种高考制度充分彰显了集约高效的优势,但随着我国高中教育的普及,也暴露出与千万高中学子的学业层次、学科兴趣、职业性向差异之间越来越不适应的矛盾。这一轮高考改革,通过以下三个层面的改革,逐步打破了“一考定终身”。一是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高考录取体系,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学生提供多次考试机会,同时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设置上,为学生提供多次考试机会;二是大力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将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初步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职教高考制度等;三是实施“强基计划”,在数学、物理等基础学科实施英才班等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探索,为不同的高中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升学道路提供了可能。

在促进教育公平上,为欠发达地区、农村学子提供了更多的优质高等教育机会。促进和保障教育公平,始终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和实施这一轮高考改革关注的重大原则问题。受制于教育条件的差异,广大学子的受教育水平和质量不同,必然对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带来一定影响。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把促进区域城乡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作为高考改革的重要内容。一是清理规范各种高考加分政策,最大幅度降低、减少、控制各种加分政策对教育公平的冲击。二是实施“农村专项计划”。每年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各地省属重点高校承担,实施区域覆盖所有集中连片特困县、国贫县等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招生实行单列计划、单报志愿、单独录取。三是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每年从全国招生计划增量中专门安排部分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考生大省招生。

在引导高中教育发展上,建立“高校选科”“高中选课”制度,促进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长期以来,我国高中教育与大学教育在人才培养体系上相对独立。这次高考改革,通过建立高考选择性考试制度、高校分专业选科制度和高中“选课走班”教学制度,为打通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推动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办学,促进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提供了制度基础。一方面,高考选择性考试制度和高校分专业选科制度,搭建了普通高中与高校人才培养体系的桥梁,改变了过去二者之间只用高考分数对接的局面;另一方面,高中“选课走班”教学制度打破了过去“文综”“理综”的固定科目组合模式,超过70%的学生选择了新的科目组合,突破了高中学生同质化学习局面,高中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习潜能和个性特点得到更充分体现。

在高校人才选拔上,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多元录取新模式。这一轮高考改革探索将高中学生围绕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的实践性学习成果等客观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建立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新模式,并在“强基计划”和部分高校综合评价招生中,探索多维度评价考生,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逐步改变简单以高考成绩评价录取学生的方式。特别是在“强基计划”中推进“破五唯”教育评价改革,积极探索在招生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多维度评价,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的做法,通过学校考核、面试等方式选拔了一批对基础学科研究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这些探索,为今后突破高校招生“唯分数论”,全面建立高校招生多元综合评价录取机制积累了经验。

(作者系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教育学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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