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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转任公务员”来了, 无需笔试, 但只有少数人有报考资格

某特大城市长江新区发布了“竞争性转任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拟为新区管委会机关补充48名公务员,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该市人事考试院相关网页点击量达到了数万次。

这次“竞争性转任公务员”最吸睛的地方是“无需笔试,直接面试”。考生先是通过线上报名,把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然后相关部门审查考生的资格,对考生工作实绩、工作经历、文字功底、综合素质和职位匹配度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并评分,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计划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再经过考察、公示等流程,一切顺利就可以办理转任手续。

1)报考条件严苛,只有少数人有资格

一般情况下,与公务员岗位有关的考试,报名人数都非常多,需要笔试这道程序淘汰掉一部分人。但“竞争性转任公务员”没有这么做,大概率是因为不需要,毕竟限制条件就相当严苛了,只有少数人有资格报考。

首先,报考者要具备公务员身份

既然是转任公务员,就一定是在“内部”进行了。报考者必须具有公务员身份,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就没有报考资格,因为他们的编制是事业编制。

公务员的编制是行政编制,拥有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和拥有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虽然都是体制内人员,但两者的管理方式、待遇、晋升模式等均不一样。不过,符合条件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考。

其次,原单位必须在本市

本次“竞争性转任公务员”的报名范围限定在全市机关单位中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及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该地的市级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里的公务员,外市机关单位的公务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第三,限定了学历、年龄和层级

“公告”显示,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少数职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担任副处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四级调研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

此外还有一些“零碎”的限定条件,比如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实绩突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准报考;未满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不准报考等等。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本来就不多,再加上部分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没有报考的想法,真正下决心加入考试队伍的,会更少。而且,由于都是本地公务员,能力和水平怎么样,组织部门之间相互打听一下就比较清楚了,所以有没有笔试环节影响不大。

2)“竞争性转任公务员”不是“公务员遴选”

有人把这次“竞争性转任公务员”当成是“公务员遴选”,这是不对的。“公务员遴选”是指市(地)级以上机关从下级机关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内设机构公务员,考试一般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公务员遴选”采取差额考察,考察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在通过考察和体检之后,再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调任和任职手续。

“公务员遴选”的政策依据来自《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而“转任公务员”的政策依据来自《公务员转任规定》。“转任公务员”可以在同一机关内开展,也可以跨地区、跨部门开展,但不一定是从下级单位“选拔”。在“转任程序和要求”中,没有规定非得笔试或者面试,只要相关部门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研究提出拟转任人选,就可以办理任免职等手续。

可见,“转任公务员”和“公务员遴选”是两个不同岗位调动模式,转任更看重个人的工作实绩,可以在同一个机关内进行,也可以跨区域、跨部门进行,有时候,组织部门也会根据工作需要主动转任部分公务员;而遴选只在下级单位和上级单位之间进行,遴选的过程与公务员考试的过程比较类似,只不过它是公务员内部的一种选拔考试,是下级单位公务员进入上级单位的一种“通道”。

话说回来,不管是参加“竞争性转任公务员”考试,还是参加“公务员遴选”,都要好好做准备,毕竟这是一次难得的工作调动机会。

今日话题:如果你有机会,你会参加“竞争性转任公务员”考试吗?欢迎大家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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