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秀峰(山东大学)近日,一则中国父亲在塞尔维亚殴打女儿将面临刑事处罚的新闻登上热搜。据报道,该男子表示打孩子在中国是传统,是被允许的。消息一出,引网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视频中男子对孩子的殴打已经涉嫌暴力,打孩子的方式很不妥当;但也有网友为视频中的父亲“鸣不平”,并分享了自己小时候被打的经历,认为作为过去年代的孩子,被父母打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笔者认为,“体罚”自身具有不合理性,公众不应该为“体罚”鸣不平。教育孩子是一门艺术,体罚并非唯一途径,只能作为一个不得已而为之的下下之策。通过打孩子进行的教育,很大程度上是使用强力让孩子屈服,很难从认知层面使孩子与父母真正达成共识。客观上,打孩子还会造成父母与孩子间的关系裂缝,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过度使用暴力还会让孩子产生“适应”,发展到连殴打都无法起到任何作用的悲哀地步,这显然与教育的初心是相违背的。当然,也不否认通过对孩子进行一定的体罚而使其认识到自身错误,从而达到理想教育效果的情况。然而,为人父母,对于体罚的程度应该心中有数。倘若如视频中父亲一样地带有虐待痕迹的殴打,即使达成了教育目的,对孩子造成的身心伤害又怎样弥补?事实上,通过打孩子进行教育的普遍性可能已经成为了“那个年代”的记忆。随着社会的发展,不同代际之间的沟通方式已经发生变化,教育也在不断进步。诚然,中国古代曾有“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的认知。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过去父母辈接受教育的程度有限,其对现代文明的理解较为薄弱。因忙于生活而对孩子失去耐心,或受制于知识水平而无法进行更有效的教育,是孩子教育中动辄诉诸暴力的主要原因。随着现代社会平等观念的深入人心,比起“父父子子”的等级制度,孩子与父母之间的和平相处成为公众所追求的理想境界。退一步讲,即使教育中的体罚无罪,也不应该得到理解之宽容。试问,当教育者诉诸暴力之时,其身份与施暴者何异?可以想象,此时其行为已经并非出于教育目的,更多的是自身情绪的爆发和宣泄。然而,为什么不能合理控制自己的情绪,通过非暴力手段实现良好的教育效果,这是那些以教育为目进行施暴者值得反思的问题。公众不应该为“体罚”鸣不平。过来人的经历值得借鉴,但不应成为限制未来发展的枷锁。网友关于体罚孩子合理性的讨论,其背后也反映出不同代际之间对教育方式的认知差异:中年一代适应了老一辈直接的教育方式,而年轻一代则用新的眼光对过去的教育方式进行审视,以求寻找一个更容易被现代文明接纳的新方式。随着社会的进步,更好的教育方式不断发展,在优胜劣汰的环境中,公众不应该为“体罚”鸣不平。
在外国体罚孩子面临监禁:公众不该为“体罚”鸣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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