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级并行,对于体制内人员来讲并不陌生,他是在公务员取消非领导职务之后而取而代之的一种职级人事制度。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也是伴随着2019年新公务员法的颁布而实施的,从2019年六月起公务员全面取消了非领导职务,职级并行大范围展开。
事业单位人员尤其是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性质与公务员的工作性质较为相似,尤其是在很多基层单位存在着大量的事业单位和公务员混编混岗的情形。所以很多事业人员也期待能够拥有和公务员一样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拓展自己的晋升空间。
除了在工作内容方面或者工作的日常项目,与公务员相似之外,基层的事业管理岗人员竞争难度是非常困难的,大多数人员是在管理九级,也就是与科员一个层级岗位上到退休。如果事业单位的职级并行制度能够实施,这也极大地拓展了基层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的晋升空间和发展空间。
事实上,事业单位的职级并行制度从2018年就开始试点,在2021年出台《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明确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的职员等级晋升。
但是到现在为止,有很多地方虽然有政策,但是没有落地,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人员也在等待之中。
为什么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晋级迟迟还未展开呢?从实际工作看,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影响:
一是事业单位本身的特殊性和政策执行的差异化。
与公务员的机关单位不同的是,事业单位,不管是从单位的数量来看,还是从单位的人员总数来看,都是非常庞大的。而且在事业单位中,拥有干部身份的人员主要是管理岗和专技岗人员,专技岗人员主要是集中在学校和医院,而且在这些单位工作的人员能够占到事业单位人员总数的2/3以上。在普通事业单位中,是以管理岗为主,和其主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业务指导关系。以管理岗为主的单位,但是在这些单位中的专技岗人员也从事的工作与管理岗人员别无二异,如何统筹协调难度较大。所以,事业单位本身的复杂性是远远高于公务员行政单位的。
二是事业单位财政供养过程当中的财政困难。因为事业人员占到了体制内人员的2/3以上,而且是地方财政的庞大支出,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涉及到事业单位人员改革和待遇提升的事情就会涉及到地方财政经费的充足与否。而县以下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实施范围也锁定了现在事业单位的职员等级晋升,仅仅是停留在县以下单位,这恰恰与现一下单位的财政供养经费不足相牵扯,所以,地方在出台政策的时候,或者在实施方案的时候,会将这一重要的因素考虑在内。
三是不可控的因素和政策执行本身的时间差。
在政策的实施过程当中,会受到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很多都是不可抗力因素。这两年这一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也在深刻的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和整个的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同时,初期的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只是针对县以下单位和管理岗人员,而区县和乡镇本身就是处于基层单位,所以政策从上而下,一直到基层单位能够执行是需要有一定的时间差的。同时,方案也需要一级一级往下执行,每过一级都有一定的阻力。
除了以上这些因素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因素,比如地方的重点工作,以及基层事业单位混编混岗的情形。此外,还有就是县以下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只是针对县以下的管理岗人员。这也就是说,县以上的事业人员并不在初期的实施范围之内,而恰恰政策的执行是至上而下的,所以本身不涉及这些人员的利益,在推动工作的时候,会有一定的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