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县教育局都是有行政级别的,因为县教育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之一,属于是县所辖区域范围内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一般情况下,县教育局都是正科级单位,当然直辖市的县教育局除外,直辖市的县教育局,一般是正县级行政单位。
每个县通常都会有高中,至少会有一所高中。一般情况下,高中也是有行政级别的。刚刚我们已经说过了,县教育局的行政级别,通常都只是正科级,这就意味着,作为县教育局局长,通常也是正科级领导干部。但是。高中并不一定是正科级单位,虽然绝大多数高中行政级别都是正科级单位,但是,也有一部分高中,行政级别是副县级。这就意味着有一部分高中的校长,属于是副县级领导干部。
实际上,高中校长属于副县级领导干部的情形虽然不多见,但并不是没有。比如,一部分县级高中,因为被评为省级重点中学或省级示范中学,然后,行政级别升格为副县级。高中的行政级别升格之后,高中校长的行政级别,也顺理成章地升格为副县级领导干部了。这就带来一个很尴尬的现实:县高中的校长行政级别,居然高于县教育局局长。
问题来了,如果县教育局局长只是正科级领导干部,而县高中校长成了副县级领导干部,县教育局局长还能够领导县高中校长吗?
答案是:能。
一般情况下,县高中升格为副县级之后,可能原来由县教育局管理,升格之后,变成地级市教育局管理。可是,地级市教育局通常无法管理众多的高中,有可能会委托县教育局管理。在这样的情况下,虽然校长的行政级别比局长的行政级别还要高,但局长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一把手,代表的是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而校长仅仅是一校之长而已。
而且,不管怎么样,县教育局作为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哪怕和高中没有隶属关系,高中毕竟是在县城范围内办学,在生源方面还是要依靠县教育局,在涉及到教学和升学的方方面面,都要听从县教育局的安排。因此,并不能说高中校长行政级别升格之后,就能对县教育局局长不屑一顾了,你领导始终还是你领导。对此,你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