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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资中的十档、九档、八档是怎么划定的?

我国现阶段,公立学校均是事业单位,在职教师一般属于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专技岗按照职称等级从高到低分为正高级职称,对应专技一级、专技二级、专技三级和专技四级;副高级职称,对应专技五级、专技六级、专技七级;中级职称,对应专技八级、专技九级、专技十级;初级职称,对应专技十一级、专技十二级、专技十三级。

教师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十薪级工资)是由职称和对应的岗位等级来确定的。2015年全国教师职称改革后,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合并为统一的一级教师,属于中级职称。按照最新的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标准表,专技十级岗位工资:2150元,九级岗位,工资:2361元,八级岗位工资:2627元,调标后在原有基数上涨了100多元。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略有不同: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专技十三级不受限制。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是与现行的职称制度相衔接。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且连续3 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同时上一等级需要有空缺的岗位。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以破格或越级聘用,但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层级的最高等级。也就是说,专技十级可以跨越九级直接聘任到专技八级岗位上,但这都属于内部小级别晋升。专技十级、九级和八级,只要在聘任等级上通过了副高级职称,且单位专技七级岗位上有空缺,个人年度考核结果连续三年合格以上等次,报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就可以跨级别聘任到专技七级岗位上,有中级聘任到副高属于大级别晋升。

实际生活中,教师想要晋升级别,不论是小级别还是大级别,难度都是很大的。原因在于指标太少,内部等级晋升指标少,评审高一级职称指标少,同时中级职称由当地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高级职称由省高评委评审,对于教师评审的标准和要求也是比较严格的,毕竟职称高低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教师的教学能力。作为专技人员,唯有提高职称才能提高工资待遇。而教师本身从事人员较多,同一学校竞争也比较激烈,最终就造成了很多教师长时间聘任在同一个级别上无法晋级,这也是客观存在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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