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可以暂无成绩,不能无诚信。撤销“昆仑英才”人才称号、追回科研项目经费、追回奖金、撤销荣誉称号……据媒体报道,日前,青海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决定对出现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的39人,给予上述处理方案。说是违背科研诚信,实际上跳槽跑路的多,在科研上提供虚假信息、违法违纪的反而少。
因跳槽跑路,而撤销人才称号、荣誉称号,并追回科研经费、奖金,地方的做法对不对?是不是一些网友质疑的“霸王条款”?这要从权责对等角度看。
地方授予人才称号、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这通常是有约定的,获得人才称号与经费资助的人才必须按约定完成相关任务,否则就将被取消人才称号、追回奖金。这些是人才早就知道的,而且,这一做法也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2021年教育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未经人才计划主管部门同意,在支持周期内离开相关单位和岗位的,取消人才称号及相应支持。
但这还是没有挡住人才“跳槽”的脚步,换言之,就是给予人才人才称号、荣誉、奖金,还是无法留住人才。甚至可以说,恰恰是给人才人才称号,才加速了人才的流失。因为一旦人才拥有人才称号,就戴上了“帽子”,而“帽子”人才就成为其他地区学校争抢的对象。中西部一些高校一直感慨,一旦某个青年教师入选某一人才计划,获得人才称号,距离其跳槽就不远了。
这让中西部地区高校加强人才建设,陷入两难困境,不设立人才计划,给予人才资助,留不住人才,设立人才计划,给予人才资助,也留不住人才。怎么突破这一困境呢?
首先要破除人才评价中的“唯帽子论”。入选某一人才计划,就成为“xx学者”,还没有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就功成名就,这是导致人才一旦获得人才称号,就抬高身价,“人心思走”的重要原因。围绕人才评价“唯帽子论”,存在两个现象,一是部分人才追名逐利,重立项轻研究,争夺学术资源,二是高校和科研机构引进人才,看重人才称号、帽子,与其说重视人才,不如说重视“帽子”。
只有破除人才评价“唯帽子论”,入选人才计划的人才才能在获得资助之后,认真投入开展研究,而高校和科研机构在引进人才时,要重视人才的能力而非其头顶的“帽子”。
不可否认,人才流动也有其合理的方面,对于人才来说,“人往高处走”,也符合人才流动的市场规律,中西部高校要留住人才,靠堵是堵不住的,哪怕把人才的跳槽出走视为“科研不诚信”,人才要走还是无可奈何。
对于东部地区、发达地区高校用更高的薪酬待遇“挖走”中西部高校的人才,早在2017年,教育部就联合几十所高校成立了高校联盟,明确提出控制人才流动方向,鼓励人才西行,不允许东部高校去中西部高校挖人。但还是没有从根本上遏制“人才东南飞”这一趋势。
影响人才流动的因素是颇为复杂的,发达地区、东部地区高校除了薪酬优势外,还有区位优势、尤其是城市教育资源优势,这些是在短期内难以解决的。因此,需要从能解决的方面着手,遏制这一趋势。对于中西部高校来说,吸引并留住人才,关键有二。
一是在国家层面,要调整资源配置方式,增加经常性拨款,减少项目主导拨款,项目主导拨款事实上导致中西部高校比不过东部高校,办学资源差距越来越大。只有增加经常性拨款比重,才能缩小高校间的地区差距。
二是高校要推进现代治理改革,实行基于教育与学术本位的管理和评价,人才评价“唯帽子论”本质是对人才进行行政化管理与评价的结果,要给所有人才平等的学术发展环境,应关注人才真实的学术能力与贡献,这就需要进行专业评价。这才会创造吸引并留住人才的良好学术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