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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选聘社区综合管理员辅助性岗位公告

安新县人社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活动(二)

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选聘社区综合管理员辅助性岗位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按照《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开发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的通知》(雄安公服发[2020]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选聘一批重点人群和就业困难人员从事辅助性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拟计划招聘社区综合管理员辅助性岗位200人。

二、招聘范围

具有安新县户籍或常住人员,失业或求职的下列人员:①脱贫户(监测户);②复转退役军人;③传统产业外迁转移和转型升级带来的人员转岗再就业人员;④下岗失业人员;⑤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⑥残疾人。⑦无法通过市场途径实现就业的完全失地农民。

脱贫户(监测户)、被征迁失业劳动力、退役军人、有小区综合管理员工作经验并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聘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具有从事小区综合管理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及需求,报名人员年龄在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

4.初中及以上学历,能熟悉掌握智能手机操作;

5.家庭常住地在县城内及周边地区;

6.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工作职责

1.采集基础信息。全面采集、动态掌握并及时上报分包区域内人口、房屋、社保、诉求、就业、安全、稳定等情况,突出做好民生服务、困难群众、社会稳定相关工作,做到底子准、情况清、动向明。

2.联络社情民意。做好社区居民与社区之间的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反映居民的诉求和愿望,做好登记上报和情况反馈工作,依法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3.调解矛盾纠纷。主动开展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未能化解、重大或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

4.服务特殊人群。准确掌握辖区内特殊人群的基础信息及情况变化,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帮教服务工作。

5.巡查社会治安。协助指导开展治安群防群治,随时排查、掌握、上报治安、消防等公共安全隐患,做好预防、劝告、疏导、教育等工作。

6.倡导文明新风。积极引导辖区内居民改善人居环境,着力解决“脏、乱、差”和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问题,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7.代办民生事项。熟悉掌握各项居民事务办理条件、流程,协助行动不便的居民申请办理计划生育、低保、困难救助、民政优抚、残疾人服务、下岗失业登记等民生事项。

8.组织文体活动。协助和指导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科学技术文化学习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和精神文明程度。

9.宣传政策法规。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公民道德宣传,提升公民素养。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招聘程序

1.招聘工作由安新县就业局负责,按照名额进行招骋,择优录取。

2.由安新县就业局统一发布招聘公告,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带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毕业证等身份类别证明、《失业证明》(转岗再就业人员提供)到就业局报名登记。

3.报名登记结束后由社管委和就业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面试及基本业务能力测试。面试合格人员带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六张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毕业证等身份类别证明、《失业证明》(转岗再就业人员提供)一式三份到各社区填写《安新县专项(辅助性)岗位审核备案表》、专项(辅助性)岗位人员承诺书报送到社管委备案保存,同时与社管委签订《安新县辅助性岗位就业协议》一式三份。

4、待上级培训政策下达后,对上岗人员组织技能培训。

5.报名时间从2023年 1月 16 日至2023年 1 月 18日结束。

6.联系人:石梦 0312—5321986

六、工资待遇及保险

小区综合管理岗聘用期限暂定为半年,如有特殊情况再进行调整。岗位补贴按1600元/每月执行,缴纳人身意外险。

七、注意事项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关于做好开发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的通知》(雄安公服发(2020)59号)要求开展,招聘对象中存在一人多岗、虚报冒领、超龄、注册营业执照、企业参保、在村两委任职、在其他单位任职等现象的,经查实后予以辞退并依法追回已享受待遇。

1.《安新县辅助性岗位报名表》

2.失业证明

2023年 1 月 15 日

编辑/刘珊

校对/叶子惠

审核/张航 郝丛

监制/胡海鹏

总监制/王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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