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师节前夕,学生因不完成作业,老师管教过严而自杀,法院判老师无罪的消息,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事情是这样的 江西一名五年级学生跳楼自杀,其父母发现了一封遗书。通过这封错字较多的遗书,我们可以感受到该小学生将自己自杀的原因归结于班主任邹某对其使用了暴力的手段。
孩子的遗书
经法院审查,认为该学生多次未按要求完成作业,经常以各种理由请假,教师邹某在多次批评仍不改正的情况下,对该生在语言上使用了“脑子笨死了”、“言而无信”、“谎话连篇”、“欠债大王”等话语进行了批评,并且用罚站、用书拍打等方式进行了体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邹某的行为不符合侮辱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侮辱罪。被告人邹某对张某的批评、教育、惩戒发生在正常的教育教学过程中,用语和行为虽有失当之处,但总体上未偏离教育目的,旨在促使张某更好地完成学习任务,并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所采用的教育、惩戒措施总体上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规定,且在程度上基本与张某的行为相适应;在张某同班同学的基本认知里,没有造成张某人格贬损、名誉破坏的不良影响。
这件事在八月份尘埃落定,但这名学生的家长对法院的判决不认可,他们又找出这样一个问题进行反击:这名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事实是,这名教师所持有音乐教师的教师资格证。
这名教师真的没有教师资格证吗?实际上涉事教师没有所任教语文科目的教师资格证,其持有的是音乐教师资格证。其实,受师资的影响在小学是不分文理科的,数学教师资格证的老师也是可以教语文,也参评语文学科的职称评审(中学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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