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贺(化名)向记者报料称,自己在报考江苏省沭阳县一事业单位时,由于专业名称中多了“领域”二字,而被认定为所学专业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核。(9月14日红星新闻)
沭阳县人社局工作人员答复小贺称,她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法律(非法学)领域法律硕士”,而《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法律类”专业只有“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律硕士(非法学)”等,严格比对,小贺的专业多了“领域”两字,不符合“法律类”的要求。
如果单纯从文字来看,“法律”和“法律领域”似乎并无太大差别,还有网友提出,“法律领域”的范围听起来更宽泛,貌似适应性更广。事实上,因为专业名称差一点点而通不过事业单位考试资格审核的并非个案。有不少人觉得疑惑,这样的要求是不是太严了?能不能人性化一点?
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考备受社会关注,因此,在报考专业的资格审核上一直都非常严格。一方面出于公平公正的考量,严格规范的程序,可以避免有人利用专业差异打擦边球。另一方面,则是严谨的体现。有的时候,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比如,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也只是多了“技术”二字,但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专业方向。再比如,“信息与计算科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看起来差别不大,但前者注重数学基础,后者涉及计算机软硬件较多,所学的科目差别很大。事业单位需要专业的人才,对于人岗匹配的要求更高,在招考时严格划定和审核专业类别,才能更好地实现人岗匹配。
具体到“法律”和“法律领域”,就小贺提供的证据来看,专业一样,只是名称不同。事实上,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跟招聘单位的专业目录与教育部门的招生目录没有同步、标准不一有关。对于这种情况,不少地方都是允许报考人进行专业相同举证的。只要提供在校的专业核心课程目录及成绩,基本上就能够解决。当然,这需要报考人主动及时跟报考单位进行沟通,而招聘单位也应把握好度,既遵守严的标准,执行中也要有灵活性,才能更科学公正地选拔人才。(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