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编制”是绝大多数人梦寐以求的工作,因为有编制就意味着是为国家工作,不仅工作轻松受人尊敬而且还是“铁饭碗”。
这个铁饭碗是无论如何都摔不碎吗?
编制教师办理退休手续被拒绝
2002年请假在家的黑龙江佳木斯向阳区第十二中学正式教师姚某突然发现自己的工资没到账,立即打电话询问学校财务是否漏发了她的工资。
财务向姚某解释,学校出了新的制度,不再向请假教师发放工资。
姚某了解到自己收不到教师的工资但是编制依旧在,也不太担心,继续惬意的生活。
姚某的家境不错,可以支撑她不上班,天天玩耍。
但是姚某并不希望自己被说做一个寄生虫,所以他必须保证自己有编制,不仅如此,姚某更清楚只要自己有编制,以后的退休工资不会低。
2022年,姚某到了退休年纪,准备好退休资料前往学校办理退休手续却被学校告知她早已被学校取消编制。
姚某怒不可遏,表示自己的编制是铁饭碗,自己是请假25年又不是主动辞职,学校没有权利取消他的编制。
编制内教师请假上瘾
1997年,姚某在上课时突感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发现自己得了一种非常严重的疾病。
此时的姚某是一个青春靓丽的女老师,面对可能会夺走他生命的疾病心里忍不住狂欢。
姚某怀着绝望的心情向学校请假,希望学校能够给他看病的时间。
在尊师重道的我国,教师一直都是一个受人尊重的职业,就是雇佣教师的学校,在一定程度上也会保持着对老师的尊重。
听说姚老师生了重病,学校立马就给他批了几个月的假,把她的所有课程分配到了其他老师头上。
姚某非常感动,第一次感受到了作为人民教师的优越感。
在学校领导和同事的支持下,姚某以一个很好的状态走进手术室。
手术非常成功,姚某进入了痛苦的化疗阶段,学校的老师经常来看望他,学生们也经常带着礼物来看她。
这让姚某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受人尊重,她也更加喜欢教师这个职业,一个人呆在医院里十分枯燥,姚某忍不住想念在学校教书的生活。
出院的时候恰逢暑假,病痛散尽的姚某可以肆无忌惮的享受生活。
因为有一个学期没有上班,没有学生需要她管理,她便开启了愉快的旅游。
在这个过程中,姚某感受到了不上班的乐趣,最主要的是,她这几个月虽然没有上班,学校却是在正常发放她的工资。
心生惰意的姚某忍不住想,如果她一直请病假,是不是就可以白拿工资不上班?
于是,开学后姚某继续以各种理由请病假,说自己的身体情况很差,没有办法回到学校上班。
校领导十分担心她,多次来看望她,了解她的身体情况,并询问她回学校的具体时间。
每一次校领导来看望姚某,姚某都装出一副命不久矣的模样,可是越来越红润的脸色和越来越丰盈的身体却骗不了人。
校领导渐渐地不再来找她,工资却一个月也没给她少发。
姚某更加笃定自己猜对了,她作为一个有编制的老师,即便不上班也有工资拿。
如此想着,姚某愉快的开启了吃喝玩乐、四处旅游的生活。
老教师将教育局告上法庭
办理退休被拒绝的姚某毫不知错,不仅要求学校要恢复她的编制,还要补发他25年来的工资共计90万。
学校向她解释,早在2000年时向阳区政府就发现了姚某有岗位却不在职。
学校向政府解释姚老师是在请病假,政府知道她的请假时间后,要求取消他的编制和岗位并停止向她发放工资。
学校按照政府的要求取消了姚某的编制和教师岗位,但工资却一直给她发到了两年后。
高傲的姚某觉得教学和行政是两回事,政府没有权利决定教师的去留。
姚某果断找到教育局,要求教育局恢复他的编制并为她办理退休。
教育局了解姚某的情况后拒绝了她的要求,姚某一气之下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教育局,要求教育局恢复他的编制并赔偿她25年的工资。
涉及的法律法规
姚某一心控告教育局,却不知道自己所做的才是一种违法行为。
姚某作为编制内人员不工作却要领取工资、享受编制内的待遇,就是一种领空饷的行为,领空饷触及的是受贿罪和职务侵占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取他人钱财的行为。
编制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需要为国家做相应的工作,如果编制人员不履行自己的义务,便没有资格享受国家给予的待遇。
姚某已经没有从事教师工作,如果继续领取应该属于教师的工资,那么就属于编制内人员非法收取不属于自己的钱财。
贪污腐败是我国近年来重点打击的对象,受贿罪属于贪污腐败的量刑范围,国家对此有着严格的标准。
受贿金额低于三万元会被处以罚款,而高于三万元就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不仅需要缴纳罚金还要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职务侵占罪:是指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钱财或者物品占为己有的行为。
国家给予教师的工资,是对每个教育工作者生活的保障。
姚某没有从事教师工作却霸占着教师的岗位领取工资,是一种非法占用国家财政份额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也是贪污腐败的重要打击对象,一般要求罚款贪污金额的2到5倍。
贪污金额超过3万元不足2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贪污金额超过20万元不满300万元,判处十年以下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小结
姚某的诉讼刚一提交就被法院驳回,但是姚某十分坚持,被驳回后再次向更高一级法院提起了诉讼。
到目前为止,姚某控告教育局一审以败诉告终,二审尚未开庭。
但无论姚某如何坚持,教育局都不该恢复她的编制和补发她的工资,这是对兢兢业业工作的在职教师最大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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