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人社厅,发改委,教育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力争实现到2025年每年支持成功自主创业20万人。
通知中所提及的重点群体,还包括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高校,科研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这些在编人员下海创业的话可以留编三年,原单位继续缴纳社保和职业年金,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按规定连续计算工龄,同等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等级晋升等。
有人说这个是好事:人家说的是事业编不是公务员,特别本身就有科研成果的技术型人才创业成功率是相对较高的,没有成功的企业,打工人都找不到地儿打工,停薪留职,不是放假三年,只是给这部分人一个保障,鼓励他们出去创业,只要执行到位,别被钻空子,这个政策有百利无一害。
但又有人说:吃空饷的政策一出,哈哈,钻空饷的人就会越来越多了,但也证明这些岗位可有可无,离开三年依然能运转,所以说编制就是享受,进了编制内就是进去养老的。 说明现在编制养的闲人太多,很多是无事可做的,可有可无的,但人家有编制,谁也动不了他们。既然单位没有他们一样运转,为什么就不能和其他企业一样裁员呢?
难怪那么多人想去体制内,创业成功人生巅峰,创业失败回去上班。
也有网友说,很多人误会了,国家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中小微企业是创新主体,也是就业主体,鼓励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就是在鼓励和支持创新就业。而且现在考公考编那么卷,让那些在岗的编制人员没有顾虑地离岗创业,也可以空出更多的在编岗位,缓解就业难。 说白了就是让想创业的人没有后顾之忧,其实这个政策从宏观调控的角度看,还是蛮高明的。
过去政府垄断性项目,现在国家统一放开市场,这些人应该不叫创业,因为在职的时候他们大多数人就在偷偷地做和自己工作配套的项目了,现在他们因为这个政策放开干,创业人员就没有后顾之忧了,还增加就业人员的数量,减轻公职人员的政府财政负担,是件好事!
有网友说:这样做好像不太公平吧,事业单位的创业本人职位还在,那么会不会利用职务的关系来创业呢?而且创业失败大不了回到原单位,风险大大降低,那么对其他的创业人员是不是太不公平了,一个社会如果到处都是不公平的现象,没有公平竞争,难怪这个社会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就比如现在做大做强的是国企,那么私企的生存环境就很差,国企和私企本身就是不公平的竞争的。
也有人说这不是好像九十年代的停薪留职吗?我都以为我穿越了,九十年代不是已经搞过一次了吗?这是什么征兆呢?会不会事业单位也面临下岗呢?
看来现在经济形势越来越严峻了!
对于在编人员下海创业可留编三年,原单位继续缴纳社保,正常晋升薪级工资这个政策,大家怎么看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