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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是干什么的?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不少地方都举行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

几天前的11月30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从北京四中校长马景林手中接过聘书,受聘为北京四中法治副校长。

“我向校长表个态,一定认真履行好法治副校长职责,配合好学校日常教学安排,推动法治进校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11月30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从北京四中校长马景林手中接过聘书,正式受聘为北京四中法治副校长。

应勇强调,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最重要阵地之一,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都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环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检校携手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质效,更好助力培养崇尚法治、自信自强的新时代接班人。

那么什么是“法治副校长”?这一职务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工作呢?

根据澎湃新闻去年2月报道,教育部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同意,制定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1年12月27日以第52号部长令颁布,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法治副校长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是法治工作部门参与、支持学校治理的重要制度载体。《办法》共20条,重点围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是什么”“干什么”“谁来管”“怎么聘”“如何干好”等问题,系统设计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制度。

《办法》规定,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有关工作的人员。《办法》适用于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法治副校长的聘任与管理。

《办法》将法治副校长的职责拓展为六个方面,包括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开展法治教育,以及协助开展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指导依法治理等职责。明确职责,既能充分发挥各类派出机关法治副校长的优势,为更好履职提供依据,也有利于完善中小学治理体系,发挥法治副校长专业能力、健全学校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随后,各个省份陆续出台了关于法治副校长的细节办法。

例如,今年7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法院、检察院等健全遴选机制,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教育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将法治副校长队伍打造成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此外,还要求强化数字化支撑,全面运用浙江省校园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信息管理模块,确保法治副校长一个不落、全部覆盖。

今年8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要求上海市每所中小学校应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

该办法表示,对师生人数众多、治安状况复杂的学校,可根据需要聘任2名至5名法治副校长。根据工作需要,1人可以兼任2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聘期一般为3年,期满后可以续聘。学校已聘任的法治副校长因派出单位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宜或者不能继续履职的,应及时报告。法治副校长任职前,应接受不少于8学时的培训。

来自最高检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共有4.3万名检察官在7.7万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对于促进广大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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