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院校

白眼狼! 25岁女子“为留学”想分家, 法院: 驳回, 情法均不合理!

做父母的一定要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环境,灌输正确的价值观,否则孩子走上歧途,甚至会反噬父母,白眼狼一样的子女有很多,他们以自我为中心,不顾家庭父母,总是过度索取,甚至和父母闹到法庭,这种孩子养之何用?

12月19号讯,上海宝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家庭纠纷案”引人热议,女子想要出国留学,但是家庭并没有足够的钱财支撑,女子遂决定分家卖房,但是父母不同意,女子于是将父母告上法庭,法院认为女子的理由不成立,于是驳回了她的起诉,认为不符合法理和情理,女子上诉后也被驳回。

25岁的田某是田先生夫妇的独生女,她的爷爷奶奶在上海有一套老宅,动迁之后分到了一套房屋,在小田16岁的时候,家人将房屋变更登记为田先生一家三口共同所有,爷爷去世后,奶奶就自己生活在那套房子里。

但2021年,田某想要出国留学,在各种矛盾下和父母关系越来越疏远,之后更是离家租房生活,田某想要和父母分割房子,但是父母拒绝出售,也不愿意将田某的房子份额买下来,之后田某和父母签订了一份协议,等奶奶百年之后出售房屋,田某可以得到相应房款。

但是田某一直想要出国留学,父母却不给钱,所以就想要分家卖房,父母不同意,田某就将父母告上了法庭,请法院判决父母支付三分之一的房款,庭审中,田先生夫妇说,涉案房屋确实属于三人共有,但是家庭关系没有变化,没有丧失共有基础,没有理由需要分割。

他们夫妇一直帮助女儿偿还各种借款,这些年支付了50多万的费用,他们还积极帮助女儿联系留学的学校,但是女儿却对学校排名不满意,目前夫妻二人无力支付折价款,而且老人还住在房子里,不同意女儿的诉求。

法院认为,房屋是田某和父母共同所有,三人家庭身份关系也没有发生变化,不符合丧失共有基础的情况,田某请求分割房产的理由无充分证据证明,而且老人还生活在里面,双方还有约定协议,因此不宜进行分割房屋,法院驳回了田某诉求,但是田某不服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

起诉父母真是白眼狼一个,父母将其养大却付出了那么多钱财,田某为了自己的私利还要卖房,18岁就已经是成年人,钱应该自己挣,留学的费用更应该自己打工赚钱支付,而不是啃老,甚至胁迫父母,这是毫无底线的行为,碰上这种子女,就不要指望养老了,这种人自会为自己活,对于此事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教育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