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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近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乌鲁木齐市特殊教育发展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

《计划》提出,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普通学校和幼儿园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儿童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将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聘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体系并给予适当倾斜。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将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津贴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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