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蓝皮书: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2023)》数据显示,未成年人使用网络已非常普遍,且触网低龄化趋势明显。如何在开放的互联网系统中,切实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成为广受社会关注的话题。
我国首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设置“网络素养促进”专章,明确学校、监护人、社会企业等各方义务,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使用的监管和保护力度。
这也成为正在进行的北京两会上众多政协委员关心关注的话题之一。如何构建青少年友好型网络空间?如何更好地发挥青少年模式的作用?如何有效提升青少年网络素养?1月22日,新京报记者采访多位委员对上述问题展开讨论。
妇联界别委员、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李婷:
构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课程体系
网络安全事件难以避免、个人隐私安全风险突出、网络虚拟信息鉴别意识不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李婷注意到,在当下语境中,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针对上述问题,李婷建议,学校应该发挥网络安全意识教育主体责任,顺应数字社会发展规律,将网络安全意识教育从“可选”转为“必修”,列入在校生综合素质教育范畴,积极培育符合数字时代要求的未来建设者。
李婷进一步建议,建立层次分明、目标明确的网络安全意识教育课程体系。按照不同教育阶段和层次,建立与小学、初中、高中、职高、中专、技校等学校教育体系相衔接,符合教育特点和目标要求的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大纲,明确安全意识教育应覆盖的主题、教学时长、周期与频率、考核方法等。编制网络安全意识教材,体现教育的深度、专业度和实操性。并将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列入在校生综合素质教育内容,让教育取得实效。
此外她建议,针对中小学网络安全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可采取聘用校外兼职教师的形式,请高校网络安全专业教师或网络安全企业教师上门授课,提升教育的层次和专业性,并与企业合作增加体验和实践教学环节,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网络使用习惯,提高其网络防范意识和水平。
共青团北京市委:
各部门联动构建青少年友好型网络空间
基于调查数据,共青团北京市委发现,部分青少年自身网络素养教育滞后于其用网的现实需求,用网的风险意识普遍不足。而“青少年模式”与“防沉迷系统”在时间管理上已臻于完善,但在精准识别、内容优化等方面仍有较大的改善空间,平台自身的审核机制与“流量导向”理念亟待优化与改变。此外,家校社协同效能有待提升。
实际上,教育部门已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培养青少年对网络信息的辨别能力和批判思维能力。
共青团北京市委在提案中建议,网信部门要加大对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平台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同时鼓励企业对防沉迷系统进行技术更新,号召企业强化自律意识,摒弃短视行为,将弘扬正能量与推广优质内容作为获取大流量的基础,形成多主体全链条的保护合力。
此外,建议教育部门、妇女联合会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高家长自身网络素养,发挥家长对青少年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作用。网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加大对制作、发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青少年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等网络信息的支持力度,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清朗网络空间和良好网络生态。
北京市政协委员徐朝辉:
更好地发挥青少年模式的作用
“不可否认,各平台‘青少年模式’推出后,对于引导青少年使用智能电子设备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专属内容池内信息不适龄、普及率不高、使用感受不佳等问题。”徐朝辉指出。
谈及原因,徐朝辉分析称,目前国家相关部门虽出台统一和明确的标准,但对于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的力度还有待加强。相关平台的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履行不到位,出现提供的信息与内容有限,不能满足青少年提升文化素养、个性爱好的需求等问题。监护人疏于监管,对未成年人使用“青少年模式”的实际限制效果有限。未成年人自我管理意识不足,一些未成年人难以合理规划和科学使用网络设备,对“青少年模式”接纳不够。
对此徐朝辉建议,从平台担当、家庭履责、社会共建等方面协同共治,加大引导、教育、监管力度,让青少年模式不但“能用管用”,还要“好用爱用”。
具体而言,他建议,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辨别能力、时间管理能力。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进行内容建设时,要依法依规,建立专属的内容审核团队。同时,也要提供适合青少年使用模式的产品和服务,加大优质内容供给力度。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要具备一定的网络素养和自律意识,科学使用网络,做子女的榜样。
新京报记者冯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