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到1月24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水资源与环境学院就8名2024年教师岗招聘初试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信息显示,张博爱奇,博士研究生,拟聘为教师(事业编),其父亲是学校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张寿庭。另外,应聘者姬韬韬的博士后合作导师蒋小伟是水资源与环境学院副院长,邢世平的博士生导师郭华明为水资源与环境学院院长。
对于这一公示,有网友怀疑是院方忘了删除“备注”应聘者家庭背景、社会关系这一栏,导致“信息泄露”,引发舆论关注。这是对公示的误读。公示的目的,就是为了推进招聘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应聘人员的亲属关系、师生关系进行公示,就是为了避免招聘中的人情交易、“萝卜招聘”等问题。舆论应该支持这种透明化的流程。
去年初,一家国有企业的一则拟聘人员公示信息,也因一名拟聘人员系“领导之女”而引发舆论关注。虽然公司回应称“此次招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监督”,但还是有人质疑,这背后可能存在“拼爹”的问题。这显然说不通。如果真是“拼爹”,那么是不公开信息,进行幕后交易、暗箱操作,在公众不知不觉中完成招聘更容易,还是公开信息,让公众监督更容易操作?答案显而易见。
有人认为,公开应聘者的亲属关系、社会关系,是公开打招呼,在具体招聘时,有关人员会买领导面子,给领导之女更高的评分。这显然低估了舆论监督的力量,把“公示——监督”视为形式主义、走过场。要遏制招聘中的人情、权钱交易,恰恰需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近年来,我国一直在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要求对领导干部子女的应聘、求职情况进行公示,防止“打招呼”破坏招聘公平、公正。而要让公示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需要公众有正确对待公示信息的态度,有积极监督的意识。
以往,就有一些被聘用的人员在公示之后,因有投诉、举报反映存在问题而被取消资格。本校领导的子女、某导师的学生当然可以参加本校的招聘,只要公平竞争,最终获得聘用,也就经得起质疑。
具体到此次招聘,院方要求,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以及与本校教职工的近亲属关系、师生关系,如与本校教职工未有近亲属关系或师生关系须填“无”。这其实是让与本校教职工有关系的应聘者让渡部分隐私权利,以接受监督。从学校的具体招聘看,为防止因不公平、不公正遭遇质疑,一般会对有亲属关系、师生关系的求职者一视同仁,排除人情因素的干扰,而不是在招聘中向有背景的应聘者倾斜。
就此而言,若要在用人单位的公示与社会公众的监督中形成良性互动,用人单位就要认真对待公示,尽可能公开更多的信息,接受公众监督。而公众也要对用人单位接受监督给予肯定和鼓励,并用好监督权,以促进公平就业、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