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孝实《逻辑浅说讲义》旧版封面。
□陈斐
每年的1月14日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国际哲学与人文科学理事会(CIPSH)联合设立的“世界逻辑日”。逻辑学探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乃“一切法之法,一切学之学”,现在方兴未艾、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正是基于逻辑和算法推理的技术。不过,今天的基础教育没有专门的逻辑学课程。但在近代,逻辑学受到高度重视,是大、中学校普遍开设的必修课程。国人不仅翻译了大量普及读物,还自行编纂了不少教材讲义,将逻辑学知识视为国民常识积极推广。屠孝实《逻辑浅说讲义》就是其中的上乘精品。
屠孝实(1893—1932),字正叔,江苏武进人。留学日本早稻田大学,获文学士学位。回国后历任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北京法政大学校长。1927年去职,任教于中央大学、中国公学、安徽大学、武昌大学、北平大学等校。治学广及伦理学、逻辑学、宗教学、哲学、蒙古史等领域,可惜因病早逝,著述多未出版,已刊者有《名学纲要》一书及《新理想主义之人生观》《汉族西来说考证》《论信仰》《评功利主义》《道德标准趋向绝对自律之发展程序》等十余篇论文。
《逻辑浅说讲义》为商务印书馆函授学社国文科中级教材,对于其问世时间,20世纪二三十年代亦研究逻辑学且在北京大学哲学系任教的汪奠基,在其《中国逻辑思想史》附录《关于中国逻辑思想史参考书目》三《关于外国逻辑的翻译与著述》中有记载:“屠孝实著:《名学纲要》(一九二五年)……屠孝实著:《逻辑浅说讲义》(一九三〇年)。”此目一般在书名后括注出版时间,不知者阙疑,所注基本准确。汪奠基为近代逻辑学研究史的亲历者,云此目乃“就所见者悉为列入”,其云《逻辑浅说讲义》出版于1930年,应该有所依据,暂从。
《讲义》第一章第二节云:“本书为便于初学自修起见,说明一以浅显为主,凡理论稍涉艰深者,概从省略。学者苟有志为较精密之研究,请参考拙著《名学纲要》可也。”按,《名学纲要》乃屠孝实所撰逻辑学概论著作,1925年1月由中华学艺社初版,商务印书馆发行。根据这里的陈述结合文本比勘可知,《讲义》乃由《名学纲要》删改而来。“为便于初学自修”,著者改得更为简洁、浅显,删去了很多比较艰深的理论阐释,直接讲解要领。不过,《讲义》也不能简单视为《名学纲要》的纯粹缩写版,它也有后出转精的一面,著者对不少术语、措辞和例证等作了修订、替换,应是吸纳了其教学、研究的最新成果。比如,《讲义》第一章第一节把思维之历程“就其发展之次第”,分为“怀疑、发问、拟议、引申、实证等五步”。此即删改自《名学纲要》第一章第一节的五级分法:“(一)感觉疑难,(二)指定问题,(三)拟设解答,(四)引申涵义,(五)实地比照。”再如,《讲义》第六章第三节讲解类推之第一条规则,云“所列举之相似点,须为相比事物所不可或缺之重要性质”,此条《名学纲要》第五章第二节如此表述:“所举拟之相似点,须为相比事物之常德;常德者,其事其物所不可不具之根本涵德也。”后者所举例证为:不能因“孔子貌类阳货,且同生于鲁,同仕于鲁,年亦颇相若也”,而谓两人之性情、品德亦相似,认阳货为君子,“因所选之相似点,非二人之常德故也”。《讲义》则先增加了一句阐释语:“所举若为无关重轻之性质,则两事物于此等性质,纵使相似,未必因此即于所欲讨究之事项,亦能相似。”再把例证改为:“例如日者推算人之运命,恒以昔人之生年、月、日及其一生之经历为根据,凡遇生肖干支有与往昔某人相似者,即以某人一生之穷通祸福,移于此人而推断之。此等类推,所以悠渺难凭者,即因人之生年、月、日,与其穷通祸福,未必有关,故两人生肖干支,虽属相似,殊不能以为理由,而断其运命之亦必相似也。”显然,后者的讲解更为显豁明白,也更加贴近读者生活。
“逻辑”作为一门探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是英语“Logic”的音译。在中国近代,亦曾译为“名理学”“名学”“辩学”“论理学”“理则学”等。现在,严复翻译《穆勒名学》时首先采用的“逻辑”一词成了通用语,但在晚清民国,借自日语的“论理学”也非常流行。1932年“一·二八”事变后,重订的《商务印书馆函授学社简章》就称“论理学浅说讲义”,说的即是屠孝实《讲义》。
虽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是全人类共通的,但每个民族对其重视程度及探讨却有所差异。在人类文明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如下三大逻辑传统:中国的名辩学说传统、印度的正理和因明传统、希腊也即西方的逻辑传统。中国古人一向不重视思维的形式和方法,仅在先秦时期,名家、墨家及荀子等少数儒家有所涉及,讨论了正名、辞当、立说有理、辩则尽故的原则和方法,但饱受攻击,后世缺乏传人。相对而言,印度的正理和因明传统源远流长,也较为丰富、深入,曾经随着佛教传入中土,但影响不大。而西方的逻辑传统,积淀最为丰厚。早在公元前4世纪,亚里士多德就创立了以三段论为中心的推理理论。后来麦加拉-斯多阿学派的逻辑学家深入研究了逻辑词项“并非”“或者”等,发展了关于命题的演绎逻辑。中世纪欧洲的逻辑学家提出了指代理论,1662年出版的《玻尔·罗亚尔逻辑》首次区别了内涵和外延。17世纪,英国哲学家F.培根吸纳实验科学的成果,创立了归纳逻辑;德国哲学家G.W.莱布尼茨则提出“数理逻辑”,他认为,“应当创造一种无歧义的像算术和代数那样的表意符号体系来表示人的思想。在这个符号体系中,复杂的概念分析为一些简单的概念,概念之间的关系转换为符号之间的组合关系。而推理则转换为符号的演算”。19世纪中叶,数理逻辑在欧洲开始建立,被称为“现代逻辑”或“现代形式逻辑”,而以往的逻辑则被称为“传统逻辑”。此外,黑格尔等人建立了“辩证逻辑”,有学者认为,它“并不以推理形式为研究对象”,而是“一种哲学理论,意识形态”。20世纪以来,随着研究的细密及与其他学科的融合,逻辑学还形成了很多新的门类和分支,如作为非经典逻辑的模态逻辑、多值逻辑,作为元逻辑的逻辑语法学、逻辑语义学,作为应用逻辑的知道逻辑、问题逻辑,等等。作为最基本的思维工具,逻辑学越来越受到重视。在197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制的学科分类中,逻辑学位列七大基础学科之第二位,《不列颠百科全书》亦将其列为知识的五大分科之首。
今天人们通常所说的“逻辑”,主要指西方逻辑学。早在明末清初,它即随着传教士输入中土。1631年,李之藻与来华葡萄牙传教士傅汎际合作翻译的《名理探》付梓,这是“目前所见西方传入中国的第一部逻辑学著作”,可惜并未引起国人重视,影响非常有限。直到鸦片战争爆发之后,随着“西学东渐”,西方逻辑学才再度输入中国。出于兴学报国、救亡图存的考虑,这次输入受到国人高度重视。从1902年“壬寅学制”颁布开始至1949年,逻辑课程在大、中学校和师范学校普遍开设。有识之士大多认同培根的观点,视逻辑学“为一切法之法,一切学之学”。国人先是翻译外国此类教材或读物,以应教学或自修之需。这类译本“主要有两大类:一是从英文直接翻译而来的译本,多将Logic译为辨学、名学、理则学;二是从日文翻译而来的日本学者编著的译本,多将Logic翻译为论理学”。前者中影响最大的是严复翻译的《穆勒名学》(1905)和《名学浅说》(1909),后者中较有代表性的如日本文学博士大西祝著、胡茂如翻译的《论理学》(1906)。随着译介成果的逐渐累积,中国学人开始博采众长,自行剪裁编撰逻辑学教材或读物。屠孝实的《名学纲要》和《讲义》,即是晚清民国时期国人自撰的逻辑学著作中的上乘精品,前者三十多年后还有再版,出版说明云:“这本书是过去中国人写的逻辑教科书中比较好的一本。内容较浅显,文字也简明。”同样研究逻辑学、撰有《论理学十六讲》《先秦辩学史》等的时人郭湛波更是盛赞道:“自严先生译此二书,论理学始风行国内,一方学校设为课程,一方学者用为致学方法。至屠孝实先生《名学纲要》出,始由翻译到著述……他是中国研究论理学最有成绩的人。”
近代以来,输入我国较早且流播最广的是西方传统逻辑。1920年,罗素受邀来华讲学,数理逻辑始被国人了解并实现本土化,但影响不是太大。屠孝实的《名学纲要》和《讲义》,主要讲解西方传统逻辑。前者基本“以弥尔、耶方斯这一派人的见解为依据。其中讲归纳逻辑的部分所占篇幅比演绎逻辑部分多。有些说明举例直接采自耶方斯的‘科学的原理’等书。所用术语也都沿用严复的译法,如演绎称‘外籀’、归纳称‘内籀’、三段论法称‘连珠’等等”。不过,由于作者有留学背景,且长期从事逻辑学和哲学的教学、研究,这本书确实能在西方传统逻辑的范围内“网罗诸说,折衷众长”,并用国人熟悉的本土事例进行解说,是本优秀的普及读物。而由其删改而成的《讲义》,对思维、概念、判断、外籀术、类推术和内籀术等作了精要讲解,更是通俗易懂的入门佳作。读者朋友如果想弥补一下自己的教育缺陷,不妨花上一两小时读读。
◎陈斐,中国艺术研究院副研究员。《逻辑浅说讲义》收入陈斐《国文科名家讲义》,即将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