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之间,刷到一条让人汗毛倒竖的评论——
“建议以后的校园欺凌,家长和老师一起入刑,家长对子女的放纵,老师对学生的冷漠,都是校园暴力的帮凶。”我看了一下这条评论的点赞数量,高达八万多个,一大群人跟帖“顶上去”。
霸凌其他孩子的熊孩子,其家长纵容孩子成为犯下重罪的恶魔,让其入刑没多大毛病;如果在老师上课期间不但不制止霸凌者欺负弱者,同时跟着霸凌者一起欺负弱小之人,这种老师一起入刑也没多大问题。但问题是,如果校园霸凌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老师看不到的角落,同时并没有人告诉老师到底发生了什么,请问那些不分青红皂白指责老师甚至还让老师负刑责的人安的人是什么心?如果在任何情况下老师都要成为背锅侠负刑责,谁还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将来去当老师?那位评论之人愿意让孩子成为这种任人揉捏的老师吗?这种仇师心态真的要不得!
有人说,孩子天性纯良,不管是什么款式的孩子都需要用爱的阳光去照耀,需要用爱的雨露去滋润,孩子犯任何错误上帝都可以原谅。于是,老师对学生的惩戒权目前仅限于口头上的批评教育,然后对犯错的学生说一番大道理。有人问,如果这种学生听不进你的大道理,那该怎么办?那当然是继续说大道理,直到这些大道理入人魔之心入恶魔之脑为止!
这让我想起之前看过的一个笑话故事:有个老头在街上卖老鼠药,结果被人投诉了,投诉的原因是他卖的老鼠药没有药效。老头当然不服,于是这位老头亲自为顾客演示了老鼠药的用法:他用长柄不锈钢汤匙带着少许的老鼠药塞进老鼠的嘴巴里,汤匙的长柄没柄而入,如此进进出出抽插了上百次,老鼠终于死在了顾客面前。
卖老鼠药的老头眉毛一挑,对顾客洋洋自得地说:“看到了吧,老鼠药就是这样用的,明显是你的方法不对!”对比一下,我们现在所谓的教育专家是不是也是这种德行?
你可能会感叹,怎么可以有这么骚的操作?没错,我们现在的有些教育专家与其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当下一切体罚问题学生的行为都被禁止,折断教师所持的教鞭,不管什么款式的未成年人都得到法律层面最大程度的保护: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论他们犯再重的罪都不用判死刑,这群未成年恶霸成了这个社会中如同bug一般的存在,于是邯郸的三名未成年罪犯应运而生、应法而生。某些人耗尽洪荒之力想要保护的霸凌者,最终还是如同满汉全席一样呈现在我们的面前,刷新我们对人性之恶的认知。
而对于这种已经成为bug般的霸凌者,老师所能做的事情是什么?老师的说服教育有用吗?不好意思,那些大道理跟放屁没啥两样;老师能开除霸凌者吗?义务教育法早就取消了学校和老师开除学生的权限;老师能体罚霸凌者吗?不好意思,饭碗要紧,佛系真香!
于是,老师只能用专家所说的,用爱的阳光雨露尝试着去感化霸凌者,等到老师感化一遍之后,第二天被霸凌的学生直接被霸凌者用拳头或者其他工具“感化”了好多遍。老师在那些小恶魔面前,和传说中的吉祥物又有多大的区别?如果批评教育有用,邯郸还会出现那三名霸凌他人的初中生吗?
很多人在思想上把老师拉上神坛,他们认为老师无所不能,甚至认为“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学不好的学生”。于是,学生身上出现所有负面问题都是老师的错,哪怕那种有着反社会人格的学生也是因为老师教不好导致的......但是,老师只是一介凡人,仅此而已!
抚今追昔,我们不得不承认,猛药方能去沉疴,重典才可治乱象:明朝时期,两小儿相斗,其中一个比较弱势的稚童被霸凌致死。县令就把霸凌者关押到牢房,然而这个强势的顽童一点都没有感到害怕,依然保持一副嚣张的模样。
接下去,县令亲自带着衙役前往牢房给这个孩子送牢饭,他故意将两根筷子一正一反直愣愣地插在饭的上面,此劣童接过县令递过来的饭,非常自然地把这双筷子捋正端在手里,正准备享受县令保姆式的“贴心服务”。但是这个时候,县令对着左右衙役厉声喝道:“此童早已明事理,如同成人还犯下如此重罪,当斩立决!如若不斩,恐天下施暴者效仿!”话罢,此劣童被处以极刑,顷刻间脑袋搬家。
对于这位县令的做法,你支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