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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霸凌的未成年人, 不应受法律保护, 必须零容忍校园霸凌

小葛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了97分高分,却遭到同学徐天鹤的嫉妒,被暴打一顿,并将其试卷撕毁。失魂落魄的小葛在家教乔老师劝说下,说出了实情,脱开衣服露出伤痕累累的身体。

乔老师到徐天鹤家找他家长,准备讨个公道,徐天鹤的父亲(上市公司董事长,非常有钱),十分溺爱孩子,并不在意自己的儿子是否欺负同学,反而威胁老师赶紧离开,不然会让她身败名裂。

葛妈妈只能通过起诉至法院讨回公道,结果本案的重要证人小葛的同学被徐天鹤收买,在庭上当场翻供:自己收了葛妈妈的红包,所以才说小葛被徐天鹤打,其实根本没这回事。而一直免费帮助小葛妈妈的律师也突然变成了徐天鹤的律师,原来这都是徐天鹤律师给小葛他们挖的陷阱,葛妈妈气急直接晕倒在法庭上。

一、校园霸凌必须引起社会的重视

这是最近热播电视剧《黑色灯塔》的一段剧情,非常精彩,也非常具有社会意义。其反映了当前的一个重要的社会现象:校园霸凌。校园霸凌是一种危害程度很高的校园暴力,他对被霸凌的未成年人进行了肉体、精神的双重伤害,而且会对受害人产生严重心理创伤,比如胆小懦弱、消沉抑郁、人格分裂、人格扭曲、失去对人性的信任。

美国1999年科罗拉多州校园枪击案,杀死12名学生和1名教师, 还造成其他24人受伤,枪手就是校园霸凌案件的受害者,由于长期被欺负,最终采取杀人手段报复社会。

近年来,我国的校园霸凌案件不断增加,已经到了不得不治理的严重地步,调查显示:10~13 岁的低龄犯罪行为占了未成年人犯罪的70%,但是他们一律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必须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二、法律对校园霸凌缺乏惩戒手段

当前法律对未成年人的认识是祖国的花朵,对未成年人以保护、教育为主,对于校园霸凌缺乏必要的惩戒手段:

《刑法》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而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触犯8大重罪才承担刑事责任,14周岁以下一律不负刑事责任。所以13岁大连男孩残忍杀死抛尸10岁女孩,却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未成年人保护法》被人戏称为:“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无形中对霸凌未成年人担责创设了宽松条件,却忽视了被霸凌的未成年人权益。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将霸凌行为定义为不良行为,将霸凌行为定性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降低了对霸凌行为的震慑性。

三、必须重拳打击校园霸凌,保护被霸凌的未成年人

都是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霸凌者,意味着牺牲了被霸凌未成年人的利益,我们为什么不保护老实的好孩子,却去保护一个人们观念里的坏孩子。法律不应是惩恶扬善的吗?我一直主张必须重惩未成年犯罪,特别是校园霸凌行为:

(一)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本次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经准备将刑事责任年龄降低为12周岁,规定:已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是我认为该修订的震慑力不足,因为只有达到致人死亡且情节恶劣,才负刑事责任而绝大部分校园霸凌没有达到致人死亡程度。我认为应当修订为:12周岁—16周岁犯八大重罪,都应承担刑事责任。

(二)让父母进入司法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父母是孩子的直接负责人,也是法律上的监护人。如果发生严重校园霸凌事件,应当让霸凌者的父母进入司法程序,受到行政处罚:训诫、罚款,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将校园霸凌防治作为教师的责任

将校园霸凌防治,明确规定为教师对于校园霸凌行为的责任,对于未成年学生被霸凌知情不管,被霸凌学生要求保护置之不理的教师,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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