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老师的天平上
学习成绩是唯一的砝码
失衡的会是谁的人生?
请观影第一集《老师的天平》
检察官提示:
每个孩子都是一颗独一无二的种子
花期或早或晚,果实各有不同
公平地给予每个孩子尊重、关怀和引导
比起千篇一律的优秀
我们更期待姹紫嫣红的春天
真实案例:
“我上初二的时候学习成绩不好,班主任对我有意见,在班级里带头孤立我,我就越来越讨厌上学,讨厌学校。有一次,班主任和我说,你平时不要到学校来影响其他同学了,等到期末考的时候再来,学校不欢迎你,我就这样被辍学了……”
——摘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报告
法条链接: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不得因家庭、身体、心理、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对家庭困难、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应当提供关爱;对行为异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帮助。
学校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留守未成年学生、困境未成年学生的信息档案,开展关爱帮扶工作。
END
文案 | 陈巍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