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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说|鲁江: 打破“强行贴牌”困境, 提升集团化办学教育质量

2月13日,深圳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开幕。

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明德实验学校校长(集团)党委书记、总校长鲁江带来关于进一步提升集团化办学质量的提案。

在接受南方日报、南方+记者采访时,他直言不讳地指出,近年来,深圳加大教育集团化的步伐,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市民在家门口上名校的美好愿望。

但是,深圳集团化办学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部分学校自身意愿不强,强行贴牌,教育集团在理念、管理、课程、文化、人才等方面的融入不够,核心校的内涵引领不够,集团内部干部教师流动不够,成员校质量提升不明显,成员校对中心校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很多学校加入教育集团后,除了改校名,其他改变很少。

同时,教育集团在校领导职数、校长职级制、教师编制、教师职称等方面缺乏配套支持政策,集团的管理、安全责任不断加大,但权利、待遇等配套政策没有跟上,校长关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不高。为此,鲁江带来如下建议:

增加幼小初高衔接

设立K12“垂直向”教育集团

鲁江表示,要提升集团化办学质量,需要对全市集团化办学重新做顶层设计。他建议,可以在深圳现有高中教育集团、初中教育集团、小学教育集团、幼教集团的“水平向”模式的基础上,增加幼小初高的衔接,打通K12“垂直向”人才培养模式,纵横交错配置资源,以全新的思路改进集团化办学的战略布局。

联合组织、编制等多个部门,

研制利于教育集团发展的一揽子政策

他还建议,应当联合组织、编制、人力、财政、教育等部门,研究制定促进集团化办学的一揽子配套政策,在教育集团的校领导职数、校长职级、教师编制、教师职称、教师招聘、内设机构及中层干部职数等方面,出台有利于教育集团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创造良好的集团化办学的政策环境。

出台集团治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制度

提升集团化办学治理效能

如何让名校在集团化后光环“不打折扣”?对于该问题,鲁江建议,可以开展集团化学校内部治理体系研究,出台教育集团学校治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提升集团化办学的治理效能。

促进集团内各成员校轮岗交流,

使校长和教师从“学校人”转为“集团人”“系统人”

鲁江认为,假如集团内成员校的校长、老师间不流动,集团将只是一副“空壳”。他建议,应促进校长、教师在集团内各成员校的轮岗交流,使校长和教师从“学校人”转为“集团人”“系统人”,以人才交流带动教育理念、课程体系、教学模式、队伍结构、学校文化等方面的深度融合。

建立集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型集团化学校治理模式

最后,他表示,要加强教育集团内部治理模式研究,建立集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形成集团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会议制度,赋予集团干部任用权、监督考核权等,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型集团化学校治理模式。

[视频/撰文/摄影]蔡敏玲

[剪辑]黄靖逵

[作者]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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