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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平板入校园, 学校不能成为利益收割场

蚌埠市王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五河县育英中学要每个学生花5800元买平板电脑,说布置作业和学习要用。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4月20日 新华网)

随着社会的逐步发展,人们进入了多媒体环绕的信息时代,电子技术在校园中被广泛推广。我们从依赖一个黑板、一支粉笔、一张嘴的机械单调教学模式,步入了文本、图像、视频、动画等多元融合的交互性教学机制中。多媒体使各种技术手段相互结合、取长补短,让教学更加灵活生动,易于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吸收老师传授的知识。

多媒体为学校教学带来了饱含生机的革新,然而五河县育英中学却以促进教学发展为借口,将“做生意”的心思打到了学生的身上。

据安徽省政府核实,2021年1月5日,蚌埠市五河县育英中学擅自同意涉事企业进入七年级部分班级推销平板电脑。平板电脑每台2200元,平台使用费1200元/年,3年须缴使用费3600元,软硬件合计须缴费5800元。截至2021年1月27日,共向育英中学七年级4个班级的234名学生发放了平板电脑,142人已缴费,92人暂未交费。

一个班级中有近三分之一的人尚未缴费,学生和家长不赞同这种教学方式的态度跃然纸上。一方面对于不同的家庭而言,5800元所带来的经济负担是不同的。对于相对富裕的家庭而言这个数目尚且虚高,对于本就贫穷的家庭而言,这笔费用恐怕难以拿得出手。但不购买平板电脑,学生就有可能错过老师的教学内容、布置的作业,耽误学习的进度。

另一方面,家长十分担心自控力不足的孩子沉迷于电子产品中。近些年有不少学校为了防止学生沉迷电子产品做了许多努力却仍未杜绝此类状况。现在将平板电脑光明正大地发放给学生,学校又该如何监管?显然,在还没有完善的对应措施时将平板课堂全面推广为时尚早,平板入课堂应量力而行。

明显的事实是,从学校同意涉事企业进学校推销开始,学校就已经将学生当成谋取利益的工具,将家长当成提取利益的钱包,将教育当成输送利益的管道,这种吃相未免有点难看。教化之本,出于学校。学校本该是立德树人的地方,学校的建立是为了培养祖国的明日之花,如若连教书育人都开始唯利是图,何谈学生的未来?

学校不能成为明码标价的市场,学生也不是学校随意收割的“韭菜”。教育的现代化不止是技术的现代化,更是教育理念和制度的现代化。教育的信息化改革,不能只是简单地将文字搬上电子屏幕,更不能趁此敛财。学校要记得教育的初心和责任,遵循教书育人的职业素养,尽心尽力地培养学生,一旦掺杂了利益,就会变了味。

文/刘婉钰(郑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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