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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批评早到学生,有违义务教育责任

文/许卫兵

近日,河南洛阳市中小学推迟学生上课时间,与家长上班时间“冲突”。家长为了上班不迟到,早早地将孩子送到学校,学校值班老师统计早到学生,全校通报批评。为此,家长只能将学生送到校门外50米处,让孩子等开校门后进入学校。(6月29日澎湃新闻)

中小学教育实施国家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社会都有义务保障学生上学。学生早些到学校,学校本应该打开校门,让学生进入,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履行义务教育责任。

然而,学校却关闭校门,不到规定时间不开,统计早到学生,并通报批评。是学生错了,还是学校错了?学校认为学生不遵守时间,早到学校,违反了规章制度。但是规章制度比法律大?学生有上学的权利,不论早到或迟到,都有权进入校园。不开校门,阻止学生早进入校园,校方侵犯了学生权利,违反了义务教育之精神。

培养学生团结、友爱、互助意识是学校“德育”内容。学校不仅要去说,更要去做,而且身教重于言教。面对聚集的早到学生,学校拒之门外,友爱、互助行为在哪?学校教给学生的是冷漠、无情,通报早到学生,也是教育学生如何用权力、制度来规避责任。

通报批评早到学生,学校打着如意算盘。早到学生越少,学校管理压力越小,只要安排几个值班老师保障学生安全。因此,学校推迟开门时间,批评早到学生,倒逼学生迟点到,目的是沾推迟上学政策的“光”,与学生同步,迟些上班。殊不知,此举方便了学校,却苦了学生。早到学生大量聚集在校门外,稍有闪失,酿成人身安全事故,对学生及其家庭来说,可是悲剧,而学校可以甩锅,声称“学生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概不负责”。

通报批评学生,与校方强势地位有关。家长希望老师给予孩子更多关照,更多学习、锻炼机会,会支持校方要求,配合校方管理,不敢丝毫得罪。正因此,学校无视推迟上学引发的冲突问题及家长诉求,实施一刀切管理,推迟开门时间,以制度拒绝学生入校;通报批评早到学生,更是体现了权力的傲慢和粗暴的校园管理。

所幸,有更大力量的介入解决了问题。当地教育部门及时纠偏,要求当地学校对早到学生,安排有序入园,不强求家长推迟送孩子到校时间。解决了家校矛盾,保障了学生上学权利,将学校管理纳入义务教育的轨道。希望学校自觉提升义务教育法律意识,切实履职,别再上演批评早到学生的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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