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县城学校还是乡村学校,每所学校都有适合自己的一套规章制度,以保证学校的健康发展。对老师们来说,这本来是很正常的事,都会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去完成属于自己教育教学任务,学校也会根据各位老师的工作表现和成绩,对相应的老师给予奖励和惩罚。但是,在很多县城学校或者距离县城比较近的学校,却把正常的学校管理演变成了学校的一种工具,很多学校管理者动不动就用“调到偏远乡村学校”来威慑老师,这让大部分老师听起来很不舒服。
笔者作为一名在乡村学校工作了多年的老教师,经常听到县城学校的同学朋友说起这种事情,当时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乡村教师的卑微地位,可能有的县城学校确实存在教师超编的情况,又的确存在个别不服从管理的刺头老师,这些学校的校长当然想把这些老师调离,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学校这样做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如果把“调到偏远农村学校”作为一种处罚手段,这样的学校管理者就显得太没有格局了,至少本来就在乡村学校工作的老师们不会接受这种说法。
其实,用调到乡村学校作为处罚违规教师的做法,严格来说并不是学校能力范围之内的事,而是主管部门对乡村学校以及广大乡村教师的不尊重,这种说辞应该予以纠正。我们知道,在教师群体当中,乡村教师占了一大部分,乡村学校本来就不像县城学校那样,有一定的地理区域优势,很多年轻老师都不愿意去乡村学校工作,即便是特岗教师,他们中的一部分也会在服务期满以后选择离开,因此,为了吸引鼓励广大乡村教师扎根农村,我们更应该尊重乡村教育、尊重乡村教师,而不是把乡村学校作为县城违规教师的改造场所。
就像题主所说的那样,把“交流到乡村学校”当作对违规教师的处罚,乡村教师不但表示不接受,更表示伤不起,这不利于乡村教育的健康发展。前不久,开原某地查处了一起县城教师违规补课事件,后来对涉事老师的处理意见让人大跌眼镜,不是降级或者解聘,而是调整到乡村学校,并且明确其期限为一年。这让本来就是乡村教师的老师们情何以堪,我们在想一个问题,县城学校的老师违规犯错误时,会被交流到乡村学校,那么,遇到同样的情况,乡村学校的老师会不会被调整到县城学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