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编
在古代,犯了罪的人会充军发配,一般都是发配到边疆,或者是人烟稀少,或者是比较偏僻,经济萧条的地带,改过自新后再做处理,如今,有个地方老师违规补课应该受到处罚,处罚的结果是到乡村任教一年,不免让人啼笑皆非。
“双减”目标明确,堪称史上最严!
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公布立即引发多方关注。
各大机构纷纷对“双减”政策进行解读,归纳起来主要内容如下:一减学生作业负担;二减校外培训负担,进而减少学生家长的焦虑和压力,还教育一个公平、清净的教育生态环境。
国务院重拳出击,动真格了!
这次不是文字游戏,“狼真的来了”!配合“双减”令下发的还有来自国务院的压力: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专门通知,为督促各地切实贯彻落实中“双减”意见,拟对各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每半月通报一次。
届时,国务院将建立“双减”曝光台,对该落实、能落实而不落实的工作,或经多次通报仍整改不到位的典型问题,直接在媒体上曝光,并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启动相关问责程序。
如此高压下,校外培训机构纷纷倒戈,加快速度转型,不过尚有一部分机构或个人心存侥幸,兴风作浪,无视国家政策依旧我行我素,以各种花样和当地教育监管部门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殊不知,“孙悟空再厉害也逃不出如来佛的法眼”,终归受到应有的处罚。
如安徽合肥市庐阳区在公寓、科技大夏查获9家无证无照及违规开展培训的机构,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包括“王炸数理化”、“合肥功达培训学校”等。
对违规开展培训机构的处罚是行政处罚、列入黑名单,那么对在职老师违规补课又有哪些措施?全国处罚标准一致吗?
7月28日,浙江省金华市教育局曝光17日、26日该局行风监督组查处两起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情况,涉及的3名初中教师已由属地教育部门按规定处理并调离原校。
8月2日,河北沧州对八中、十三中和四十中等7位教师做出处理,处理最重的是李某某,被解除聘用合同。8月6日,河北省沙河市教体局对4位教师处理:
其中4名受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全部违规所得,扣除当年50%的绩效工资,当年考核不合格,且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两年内不得评优评先,暂缓教师资格注册等处分。其中郝某金调离一中,取消省“特级教师”,邢台市“首届名师”等荣誉称号;同时另有两名教师被取消市“模范教师”“师德标兵”等称号。
可见,“双减令”这次是来势汹汹,谁若触犯绝不会手下留情,也可以看出国家对切实落实减负工作的决心和毅力,这次是不达目的,绝不收兵的节奏。
各地对违规有偿补课的在职老师处理标准不一,有的是撤销荣誉称号、扣除绩效工资、取消评优评先、和职称评审无缘……花样特多,这点教育部没有强制,因为“双减”的目的是减负,并不是以处罚为目的。
辽宁开源:老师处罚引公愤
近期,辽宁省铁岭市开原教育局通过群众提供的线索,突击检查抓获了3名正在给学生进行辅导、补课的在职教师,处理结果如下:
“行政记过处分;撤销校内党政职务,五年内不安排党政职务;当年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五年内的评优选先资格;调整到乡村学校工作一年。”
对此,乡村老师不干了!
众所周知,乡村老师的各项待遇就无法和城里相比,他们拿着低微的工资,凭借有限的教育资源却承担着一大半孩子的教育工作,优秀的老师谁愿意去乡村任教,就拿年轻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他们也是有合约的,乡村老师难啊!
可如今,受处分的老师分过来了!这是看不起我们乡村的教育,还是对受处分老师人格上的侮辱?相关单位思考过了吗?希望有这想法的学校作出处理之前,综合考虑一下,别把乡村教育看低了,在教育面前,他们付出的更多,得到的却极少,难道应该享受公平的待遇吗?
对此类处理方案,你认为合理吗?欢迎大家一起探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