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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亲戚的孩子补课可以吗? 教育局: 可以, 但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这个暑假,“双减”行动开展得如火如荼。开始,是对校外教培机构的整治。现在,教培机构可以说是噤若寒蝉。有的选择了离开,有的选择了转型,还有的选择了坚守。

但是,就是坚守,义务教育阶段也是只允许在上课日对学生进行学科类补习。而其他的时间,包括休息日,节假日和寒暑假,学科类补习都是不被允许的。

而教师能不能从事学科类补习?这也是被明令禁止的,因为这也是学科类补习啊。为了说得更明确一些,教育部在文件中直接说明,在职教师补课,无论是不是免费都是不被允许的。这也就是说,在禁止在职教师补课的问题上,是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的。

暑假以来,打击在职教师补课,可以说像飓风一样扫过。我们差不多每天都能看到各地对在职教师补课的查处新闻。而有些老师,就是因为补课,特级教师的荣誉被取消了,饭碗被拿掉了,甚至连教师资格证都被注销。只要是关注的人,可以说,都能从中感受到扑面的寒意。

政策是禁止在职教师补课,但是是不是什么情况下都不被允许?其实,政策就是制定得再周全,都难免会存在着漏洞。这不,宁波不就出现一个奇葩投诉吗?7月30日,宁波市教育局群众留言板栏目,有家长网友“建议教育局立法禁止教师给自己子女补课”,理由是“这样有失公允”。

这父母给自己的子女补课都不被允许,这是什么逻辑呢?难道厨子在家都不能给孩子做饭了,医生在家都不能给孩子看病了,荒唐不?但是就有“思想清奇”的家长看不惯,你说是不是无语呢?

老师是一份职业,但是老师也是父母。他们教育自己的孩子,这不是天经地义的吗?还建议立法禁止老师教自己的孩子呢?你这是想要剥夺老师作为父母的权力啊!

当然,宁波市教育局的回复自然没有我这样啰嗦,他回复的简明扼要:首先,立法权只有人大才有,全国人大或者是地方人大。教育局没有立法权。教师也是为人父为人母,课余(自己的私人时间)教教自己孩子功课,我觉得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啊,为什么要禁止?

宁波教育局的答复,简单点就两个字:允许。

有网友在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的官网上留言,询问,教师给自己亲戚的孩子补课可不可以。

这确实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你在补课,查到了你的头上,你说几个孩子是亲戚的。这是不是你亲戚?谁知道呢?处理不处理?不处理,那么以后就没有办法查处了——只要说孩子是亲戚家的就成。如此,“双减”还能减得下去吗?所以,这就是一个漏洞,必须要堵起来。

而江都区教育局给出明确答复:帮亲戚子女无偿补习,未报备者视同有偿补课。据悉,对于教师因特殊原因需要免费为亲戚朋友子女开展补习辅导的,学校每学期开学后半个月内完成在职教师无偿补课登记报备(统一向教育局党廉办备案),不得超过5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从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的回复来看,在职教师给亲戚朋友的孩子补课是被允许的,但是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备案,无偿,人数不超过5人

这样的政策应该是受教师欢迎的,毕竟谁没有几个亲戚朋友呢?他们的答复,有没有让你松一口气呢?

亲爱的读者,对于扬州市江都区答复在职教师补课的问题,你是怎么看的呢?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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