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社局日前发布通知,根据《<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连市推动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19〕19号)和《关于开展大连市本地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409号)要求,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地区初审、综合遴选、社会公示、信用核查等工作流程,确定全市200名紧缺人才可享受薪酬补贴。
市人社局要求各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做好与当地财政部门的联系,及时将补贴资金拨至享受补贴个人所在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鼓励紧缺人才继续发挥特长,在连建功立业。各地区要在资金拨付后一周内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上报至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同时,要不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用人单位用足用好各项支持政策,为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我市“两先区”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