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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双减”,设立“教育公务员”靠谱吗?

可以说,最近几年教育系统做出了许多改革,尤其是福利方面,教师的工资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不过,最近有专家建议,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成为了落实“双减”的重要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过去,一些地区因为教师编制管理不够严格,一些老师从教育系统,不断地向教育机关部门,亦或是行政事业单位调入,加剧了教师队伍的“人才流失”,似乎进入教育系统,就是为了找到进入行政事业单位的一个入口。

可以看到,许多地区的各个部门,都不乏曾经一些“老师”的面孔。

当然,有人说这样的现象,也是当地教育系统福利不好的原因导致,如果福利好了,这样的问题就可以杜绝。不过,当老师破除了身份问题,尤其是打开了“行政之门”,那么可能给一些男性找到了“便捷之门”。这或许也是为什么有专家建议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的原因。

可能有人会说,让老师进入“行政事业单位”也没有什么不妥,毕竟这样的职业,不应该成为某一部分人的。然而,这个关键的问题是在公务员录用上,难度更大一些。可以说,考察的方式完全不同于老师。对于想要进入公务员行业的老师来说,也应该走“招录”,而不是“调入”方式,这样才有利于国家公职人员选拔的公正性。

因此,固然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很重要,但是也应该切断与“行政事业单位”调动的渠道。这既能保证学校师资的稳定,也可以保证公务员“招录”的一视同仁。

相信,很多大学毕业生都听过公职人员“凡进必考”。

这样的必考,应该不仅仅是考试,而且应该包括考试的形式,甚至考察的角度。而作为师范类人才,必然会有对应的考察模式,自然与“公务员招录”所需要的能力不同。

换句话说,对于建立独立的国家教育公务员制度,可能需要重点说明“独立”的含义,而不是让“凡进必考”的制度出现了“漏洞”。

除此之外,“公务员身份”也不能当成“灵丹妙药”,毕竟在过去,乃至未来,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会变,也就是说,公务员应该是社会的“服务员”,不应该给赋予“社会优越的身份”标签。然而,很显然,有些专家却将“公务员身份”视为一种社会地位“高人一等”的思想,是非常荒谬的。

对于老师而言,他们是园丁,更应该是社会的“主人”,而不是社会的“服务员”,这一点需要一些专家清醒认识到。笔者也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务员会越来越与“服务员”等同,因此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其实也未必是一件好事。

那么,对于教师而言,他们未来应该获得什么样的社会地位?

当前,一些公办学校的教师,拥有的是“事业身份”,也是拥有编制的人群。其中,也存在聘任制的人员。然而,这些应该是用工形式的不同,却不应该影响教师这个职业的社会地位。如果说,要让教师在社会上有地位,可能需要换一种思维。

简单地来说,首先要改变教师在社会中的印象,当教育者获得了良好的口碑,那么教师的社会地位,才有了群众基础;其次,就是教育系统的福利方面,甚至人事方面,可以由“更高一级”单位管理,确保福利按时兑现;最后,就是让知识得到尊重,让知识型人才得到尊重,建立“知识型”社会,教师的社会地位自然也会大大提高。

如此一来,才能让中小学教师,成为真正被人羡慕和热爱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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