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开学后,全国范围内实施了“5+2”课后延时服务模式,这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发展和学习成绩的提高,而且缓解了家长的压力,可谓是深得人心的好事。
既然是课后延时服务,老师要加班,就要给予适当的补助。教育部明确规定可以向学生收取适当费用。为了积极响应教育部延时服务政策,各个地区已经开始陆续公布课后服务的收费标准和补贴标准,不过各地的收费标准和补贴标准都不尽相同。
深圳地区的收费标准较高,每个学生每学期需要收1000元,老师的补贴标准肯定也较高。而其他绝大部分地区规定,课后服务的收费标准是每个学生每个学期不得超过300元,老师的课后服务费50块钱左右。
而有的地方较为谨慎,目前还在征求家长意见,有关收费标准还没有公布。
对于课后服务收费一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规范办学的地区的家长能够理解并积极配合。但是对于那些违规办学学生在校时间本来就很长的地区的家长来说,就有些想不通、难以接受了。
因为在这些地区,义务阶段学校尤其是初中学校,学生早上六点多到校,晚上七八点钟放学已经几十年了,师生们习惯了,家长们习惯了,方方面面都心照不宣。几十年了都是这样子,都是老师的分内工作,哪里有延时服务一说?家长哪里掏过一分钱?现在为什么就叫延时服务了?要我们家长掏钱了!还有,老师挣的是国家的工资,过去和现在的上班时间一样,为什么过去是免费的?现在就要拿补贴了?真是一点奉献精神都没有。
这些地区的家长们过去一直享受的是免费的课后服务,现在要掏钱了自然难以接受。
家长们对此议论纷纷,老师们对此有没有意见呢?
我的看法是,老师们一点意见都没有。算不算延时服务,有没有补贴,补贴有多少,老师们并不关心。起码我所在地区的老师、我所在学校的老师们是这样的。
说句良心话,我觉得老师们是最能任劳任怨的一个群体。
回忆过去,几十年来,我们是每天早上六点多就要跟早读,晚上八九点钟还在上辅导课,谁说过这是加班?是课后延时服务?没有!有谁给过一分钱的补贴?没有!都是正常上班,学生放不了学,我们下不了班。早上,别人还在酣睡或者晨练,可是我们已经走进了教室;晚上,当别人回家其乐融融的时候,我们还在教室里上辅导课。
记得学校领导说,我们是特殊行业,这是学校规定,必须服从。老师们对也此毫无怨言,照样努力工作。记得某年刚分配来的一个毛头小伙子说师生们在校时间太长是违规的,违法的,大家都笑他的幼稚和单纯。
今年,对这些一直不按国家规定规范办学、学生在校时间过长的地区而言,终于有了课后延时服务的明确规定,也终于有了老师志愿参加课后服务的明确规定,更有了给予老师适当补贴的明确规定。
正当方方面面在讨论斟酌哪个时段属于延迟服务、该收取多少费用、该给老师多少补贴的时候,家长们也纷纷发表各种意见的时候,老师们对这些并不关心,我说的是真心话。
早上六点多到校一直到八点前这段时间,不属于课后服务;开学初安排的下午到晚上两节课后服务,变成了一节,另外一节变成了正常辅导。而且中午的休息时间也缩水了。
我之所以说老师们真的不关心这些,这是因为:在一些地区,几十年都这样过来了,一分钱的补贴也没有,老师们不照样努力工作,日子不照样过得好好的,过去能,现在老师们也能。还有,照目前的形势估计,有的地区的老师课后延时服务费也就每个月几百块钱的样子,甚至两三百块钱的样子,没有这几百块钱日子也照样过。倒不如还像过去那样,让老师无偿服务算了。
最后,表达我的一点愿望:有没有课后服务补贴真的不重要,对此老师们肯定不会有意见,起码我没有意见,原因我说过了,几十年时间老师们都无偿服务过来了。我只是希望:地方和学校能够尊重老师们的合法权益,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时间,还给老师,课前、课后服务时段内,没有事的老师,就让他们下班。老师们也有家,也有老人,也有爱人,也有孩子,上班在校有工作,下班回家有生活。这样,老师们工作起来肯定有激情,有动力,也肯定会热爱教育事业的。
我的三个朋友,在某乡村学校任教。家在城区,距离学校30多公里。上有老人,下有小孩,每天都要拼车回家。可是校长要求,早上学生6点30到校,所有教师也必须6点30上班;晚上7点30学生放学,所有教师才能在晚上7点30下班。三个朋友早上五点多就要起床,晚上八点多才能到家,天天两头不见太阳,真的是苦不堪言。不光如此,校长限制老师回家,经常强调要以工作为重,公事大于家事,晚上不能回家,要住校,要备课,要学习,要钻研业务。
一己之见,不喜勿喷。欢迎讨论,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