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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19岁北大女学生回校路上被杀, 同学称: 她想省下打车钱

清华北大是我国的顶尖学府,可以说几乎每一个学子,都做过清华北大梦,每年几百万的高考生中,只有一往无前,战胜千军万马的人才能踏进这个理想的校门。1999年,一个来自四川贫苦家庭的小女孩,凭借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北京大学,但不到一年的时间,她的生命就留在了离北大不到3公里的地方。

2000年5月20日上午,警方接到报案,报案人称在一个果园旁的水沟里发现了一具女尸。案发地点离当时的北大昌平校区2.8公里左右,因此学生们也有耳闻,但谁也没想到,那具女尸会是自己朝夕相处的同学。

因死者旁边有凌乱的资料袋和书包,身份比较好辨认,就是北大的学生邱某枫。邱某枫是北京大学99级的一个女学生,是四川某县市的高考文科状元,在老师和同学的眼里一直是一个勤奋、聪明、优秀的学生,即便是在群英荟萃的北大,她在本专业也是佼佼者。

她也不是书呆子类型,为人热情开朗,与同学也相处融洽。邱某枫从贫困的山村来到繁华璀璨的首都,并没有就此丢失初心,还是一心扑在学习上,平时不是上课,就是泡图书馆,很少出去闲逛。

这样一个品学兼优的女孩,是谁要害她呢?在调查了她的人际关系后,警方并没有发现可疑之人,她也不曾与人结怨。根据法医鉴定,她的死亡时间大概在19号晚上10点左右,这么晚,她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呢?

上个世纪90年代,北大不仅有海淀校区,还有昌平校区,两个校区相距40多公里,坐车要两三个小时,当时昌平区还未发展起来,昌平校区附近多是果园、菜地和农户,晚上学生一般不会出门。

据邱某枫的同学称,19号上午她们一起坐校车去海淀校区参加转系考试,下午五点左右考完试,邱某枫说要去找自己在清华的老乡,便没有和她们一起回学校。后来邱某枫的老乡说,那天她临时有事,没有去见邱某枫,当时也没有手机啥的,不好通知她,觉得她等不到人应该就会离开。

邱某枫当时应该是在约定的地方等了一个多小时,后来没有赶上学校的校车。只能坐公交车回昌平校区,但公交车并不能直达校区,离昌平校区最近的公交车站点,还在学校五公里外的地方。

晚上九点左右,她从公交车上下来,没舍得打车,决定靠双腿走回去。在距离学校五公里左右的一个超市里,她遇到了同系的女同学,两人交谈了一番后,邱某枫就买了一些吃的继续上路了,那位女同学说:“我邀请她一起打车回去,但她可能是想省钱,最后还是选择走回去。”

如果当时她选择和同学一起打车回去,这场悲剧也许不会发生。警方赶到案发现场时,已经有很多人在围观了,现场被严重破坏,而凶手又相当狡猾,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出事路段本就是一条偏僻小路,当时又没有监控设备,刑侦技术也不像现在这样发达,警方在调查过程中也遇到了诸多难题。

不过根据尸检报告来看,邱某枫生前应该是有拼死反抗过,身上有挣扎的痕迹,也许歹徒是想对落单的她图谋不轨,邱某枫用生命捍卫了她的清白,因此她并没有被QF,歹徒可能是怕事情败露,就将她掐死了。

这个案子至今仍是悬案,21年过去了,凶手仍逍遥法外。“十年寒窗”邱某枫的父母终于把她培养成才,却在孩子即将踏上锦绣前程时,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怎能不让人心痛呢!

这个案件也让学校高度重视,北大的学子们在沉痛哀悼的同时,也向学校请愿,排查学校附近的安全隐患,第二年,北大将昌平校区的学生全部迁往其他校区,曾经的昌平园沦为荒地,只留下了一片“庆枫林”,以此来铭记曾在这里留下过足迹的优秀少女。

每年都会有曾和邱某枫相熟的同学朋友,来这里缅怀故人。庆枫林的树不过巴掌大小,秋风起,黄叶摇落,无尽的萧瑟蔓延,似乎也在为这样一个充满着青春和希望的少女的逝去,而感到惋惜。

当年办案的民警有的已经上了年纪,但仍没有放弃,在20多年的光阴里,那本卷宗已经被他们翻阅了无数遍,只为能早日抓住这个穷凶极恶的凶手。

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所以,如果在将来此案能够破获,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我们相信真相总有大白的一天,而杀害邱某枫的这个恶人已经触犯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中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的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一旦凶手被抓到,等待他的就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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