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对于教师的学历,身份,地位待遇等,都有诸多的详细规定,让广大基层教师特别关注的一点在于,教育部在教师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公办中小学教师的特别身份——
公办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依据规范公职人员的相关法律规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看到这一条规定,真的让众多教师喜出望外。教了一辈子书,现在国家都已明确,公办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教师法修订,将广大城中小学及群体纳入国家公职人员范畴,这不一定会带来具体的经济实惠,但给广大中小学教师带来的成就感,是无与伦比的。过去,教师虽然是铁饭碗,但和公务员比仍然有很大的差距。公务员是被明确认定的国家公职人员,但教师是不是公职人员,并没有明确一致的界定。现在,教育部在教师法修改草案中一锤定音,公办中小学教师就是国家公职人员。
按照教师法修改草案相关表述,公职人员就要享有公职人员的权利,履行公职人员的义务。被纳入工作人员范畴之后,作为教师群体,到底能够享受到哪些工作人员的权利?具体还需要等待教师法修改草案审议通过之后的细化落实。总体而言,被明确为国家公职人员,肯定比没有明确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待遇更好。
而且作为教师群体,被明确为国家工作人员之后,是不是意味着,教师就是公务员呢?并非如此。国家公职人员,不仅包括公务员,还包括事业单位人员。按照相关定义,公职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此,从目前而言,公职人员和公务员,并不能完全划等号。
但是,在一部分人看来,即将成为公职人员的教师,距离成为教育公务员又更近了一步。虽然教师不是公务员,但是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对于教师的地位和待遇,都在有向公务员看齐的趋势。从地位和身份而言,教师已经被明确为国家公职人员。从收入待遇而言,国家明确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收入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收入水平。因此,确实有理由期待,教师的身份,下一步会由公职人员向教育公务员转变。对此,你怎么看?#教师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