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教师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职称评审始终是老师们最为关注的问题,自从教师法修订草案对教师职称评审作出修改后,老师们是喜忧参半。喜的是中级职称不再受岗位比例限制,根据教师履行职务的年限和要求,依据规定晋升,这让之前的中级职称评审的竞争激烈程度得到了一定幅度上的缓解。
忧的是副高级以上职务应当与岗位设置相结合,考察教师履职的表现,设定相应比例,通过评审等方式竞争性获得。在修订之前,高级职称评审的竞争就比中级职称评审的竞争要激烈得多,修订之后,由于晋升中级人数的增多,高级职称评审的竞争就更加激烈了。
教师法修订草案对教师职称评审的修订所带来的变化之一就是将会改变之前的很多老师以初级职称退休的状况,从而会出现很多老师将会以中级职称退休,这已经可以说是重大改变了。尽管今后晋升高级职称有了比例限制,竞争会更加激烈,但如果晋升不了高级职称,那就把握机会争取中级职称进档。
现在已有不少地方在进行职级进档事宜,改变了之前的中级职称始终是最低档10档和高级职称始终是最低档7档的局面,让老师们的岗位工资待遇随着进档也能得到一定幅度的提高。中级职称有三个档次:10档,9档,8档,10档为最低档,8档是最高档。
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标准表中的中级10档工资标准是2007元,进到9档(2174元)每月增加167元;9档进到8档(2440元)每月增加266元。非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标准表中的10档工资标准是1810元,进到9档(1960元)每月增加150元;9档进到8档(2200元)每月增加240元。
虽然中级职称的这三个档次之间的进档工资标准增幅不是很高,但比没有强,总是享受着中级职称最低档(10档)的岗位工资标准毕竟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中级职称能否进档取决于所在学校是否有9档或8档的富余或空缺岗位以及学校原定的进档考核标准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