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职称问题,一直是众多教师关心的问题,因为职称工资在工资构成中占据着相当大的比重。而也因为职称问题,也导致了实际教育教学中的一些本来不是问题的问题的出现。
尽管教师的职称引来的非议很多,但是职称的改革始终很难达到让人满意的程度。而这其中的主要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高级职称的名额有限,是难以跨越的鸿沟。从职称设计而言,并没有多少问题。一所学校高级教师占比多少,其实就在明确地告诉我们优秀是有名额限制的,不是也不应该每个人都优秀。
但是,这样一规定,就必然有很多符合条件的教师没有机会晋升高级职称。这对于那些优秀的教师来说,是很不公平的。而在教师职称晋升的时候,也有一些鱼目混珠的家伙混入了高级职称。这更是让教师们愤愤不平。
本身达到了条件,教育教学都很优秀的教师却没有机会晋升高级,这对于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打击是可想而知的。所以,一直有提高高级职称占比的呼声,但是面对现实,这样的要求是很难达到的,毕竟高级职称不是白菜,谁都能拿的,不是?
其次,职称工资在教师工资中占比过大,差距明显,也是争论的一个焦点。设立职称的目的就是为了奖掖先进,拉开差距是必然的。但是这样大的差距却让老师们很受伤,职称评不上,工资还和高级教师差上一大截,让人心不平气不顺。
职称工资的占比过重确实是一个问题,但是怎么改革却是一个费思量的问题。因为设置职称的目的就是为了拉开差距,激励后来者。如果把职称工资的差距拉得很小,那职称还能起到激励作用吗?这显然是在开历史的倒车,也和时代发展不相符。
第三,教师职称和岗位聘任相捆绑,实行终身制,这是争论最为强烈的一点。当下,只要是评上了高级职称,就可以享受相对应的岗位等级工资。简言之,就是评聘结合。
这样的做法,对于高级职称的教师是一种保护——没有优秀,谁能拿下高级职称呢?但是,这也是争议最多的地方。因为一些高级教师在拿到职称之后,就退出一线教学,做一些管理工作,甚至当图书管理员——这不就是人才的浪费吗?
而那些没有拿到高级职称的教师却还要干更重的活,做更多的事,职称评不上,工资还不尽如人意,自然心里不平衡。因此,如何破除职称和岗位聘任的终身制就成了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海南省在1月29日就出台了《海南省中小学高级技术职务聘期管理办法》。在办法当中明确了:我省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将实施聘任制,破除教师岗位聘任“终身制”,实现能上能下。
那么,这项政策怎样实施呢?校长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老师聘任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由教师本人所在的学校负责。聘期一般都是三年,一轮聘期结束,需展开新一轮的聘任工作,重新确定岗位聘任人选。
每位高级教师在本人高级岗位聘期结束后均须参加期满竞聘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再按照高级岗位续聘、低聘或者解聘。每一轮竞聘结束,确定被聘任的人员按管理权限由学校统一实施聘任,并发聘书。
这两段话,说简单一些,就是职称和岗位聘任分离。你就是高级职称,学校不聘任,你就得靠边站,享受不到岗位工资;你就是不是高级职称,学校聘任,你一样能享受高级教师的岗位工资。
这样的规定,它的好处是明显的,它打破了高级教师岗位聘任的终身制。你就是高级教师,你也必须要到一线教学,并且要拿出成绩来。没有成绩,学校不认可,你就不能享受高级职称岗位工资。这必然就倒逼着高级教师必须要站在一线,而且还必须勤勤恳恳——这对于教育教学是很有益处的。
而职称低一些的教师也有了奔头。自己只要是努力工作,拿出成绩来,就能得到学校的肯定,拿到高级教师才有的岗位工资——这还能不用心用力地工作吗?
破除聘任终身制,给教师增加危机感和竞争意识,就能搞活学校教育教学这盘棋。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把聘任权下放到学校,如何保证竞聘的公平合理却也是一个严峻的考验。这项政策能不能得到顺利有效地推行,如何实施才是一个关键所在,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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