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的奥妙往往不是组成它的要素之一词汇表面的意思,而是不同词汇的组合所蕴含的深意,再加上不同的语法或语境的修饰,使原本平淡无奇的单词有深不可测的内涵,比如 thick,要使用怎么样的组合才能跟数量扯上关系呢?
很多人的词汇量都是基于单词的基本意思的,最多也就一两个,在实际应用中是很难经得起考验的,比如说作形容词的 bad,它在大多数人记忆中的意思都是“坏的”,然而它的意思远非这个,还有其他如“令人不快的,不善于,不适合,有害的,有病的,变质的”等意思,例如:
Smoking gives you bad breath.
吸烟会导致口臭。
I thought it was a very bad article.
我以为那是一篇很低劣的文章。
Those shoes are bad for her feet.
那双鞋会伤她的脚。
由此可见,所谓的词汇量的大小不是简单的单词的数量,真正用透一个单词,才能算是词汇量的一员,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提高阅读速度和增加英语语感,否则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拆东墙补西墙。
又如 thick,它的基本意思是“厚的”,而实际意思也远非这个,它还有如“浓的,弥漫,嘶哑的”等意思,例如:
The effect will be ruined if the paint is too thick.
涂料太稠就会破坏效果。
The plane crashed in thick fog.
飞机在大雾中坠毁。
因为 thick 有“弥漫,充满”等意思,所以此时它可以用来表示人或物的数量很大,常用于 thick with sb/sth 搭配中;这种结构很少人会用到,但它在语法上是正确的,例如:
The campus has been thick with protesters ever since allegations surfaced against the university's president.
自从针对该校校长的指控浮出水面以来,校园里就挤满了抗议者。
到此为止,thick 的意思确实可以跟“数量”挂上钩,那么其他的表示方法就只能靠“变异”了,也就是习语之类的。
不得不说,习语对于一些词汇来说确实是如虎添翼,它扩展了词汇的意思和语法功能,让原本平淡无奇的单词却有“神”一般的存在。
就像 thick,其实我们可以用一个习语来让 thick 跟数量扯上关系,那就是 thick and fast;请不要用你的“词汇量”来定位这个习语,因为它不是“厚且快”的意思。
Thick and fast,相当于 quickly and in large quantities,意为“又快又多,频频”,在句中作状语,例如:
After the presentation, the questions from the audience started coming on thick and fast.
演讲结束后,观众的问题开始源源不断地出现。
现在回头去思量一下自己的词汇量,你会发现给它打个五折都算是少的了;记单词有方法,但是任何方法都还是有很大局限性的,因为每个单词本身的意思都很难串起来,如何能发现统一的规律呢?因此我说,学英语,多听读写永远都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