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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对副高(正高)职称教师实施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作用的意见

近日,曹妃甸教育体育局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唐山市曹妃甸区对副高(正高)职称教师实施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作用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落实人才强区战略,积极推进曹妃甸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意见》指出,各学校要加强对高职称教师的管理,充分发挥副高(正高)教师的引领作用。一是切实做好岗位安排,统一要求,不要脱离教学一线。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无论男女,都应当兼课,为全体教师树立表率。要把能否任课,作为学校领导是否55岁之后留任的基础依据。二是切实做好聘期考核。对教师确因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适应相应岗位的,学校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按照相关政策可给予业务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予续聘,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低聘、转岗直至解聘,受聘人员岗位变动后,按新聘岗位确定其工资待遇。

《意见》指出,非教学单位,副高(正高)教师对一线专业技术岗位的规定适当放宽,但必须达到满额工作量。一是实施分类管理。对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进修学校、区教育体育局机关的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任课要求适当放宽,但要参照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模式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包括高职称教师在内的任何教师不上班、吃空饷;二是控制逆向流动。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向青少年活动中心、成人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区教育体育局机关逆向流动。支持顺向流动,鼓励上述单位人员,到中小学、幼儿园任课;三是坚持满额工作量。年满55周岁不申请退休的副高(正高)女教师,必须坚持上班且达到满额工作量,否则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其工资待遇。

《意见》强调,学校要及时公开公示,杜绝非一线教师职称聘任晋档升级。学校要对副高(正高)教师的岗位在每学年开学前进行一次公示,学年末要对其进行综合考评。不任课教师职称不再晋升。无论男女教师,凡没有在一线任课的,一律不考虑现有职称再晋档升级。对于高职称教师按政策给予待遇。女教师不选择55岁退休、又不能到一线任课的,按照规定削减待遇。男教师不任课的,也按照同样办法实施管理。确因重大疾病、家庭变故等极特殊情况不能任课的,严格考勤制度,并按照上级病事假政策落实待遇。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确保管理措施落到实处。按照全国、省市及《区委、区政府教育振兴五年行动计划》要求,落实严格的职称管理政策,引导女性副高(正高)教师55岁退休,防止高职称教师吃空饷、泡病号、工作消极应付;对于不任课的人员,职称聘任一律不再晋档升级;不能正常上班的,按规定扣减绩效及其他相关工资及待遇。这些政策,必须执行到位,不能搞灵活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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