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花一样的年龄,却因为“琐事”发生纠纷,进而大打出手,最终导致他人倒地而亡,都是学生,有何深仇大恨?带给我们的思考是深刻的……
未成年人的保护和犯罪一直是个沉重的话题,虽然大家都非常重视,但总会出现一些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我们痛心的不仅仅是受伤害的孩子,还有那些对生命缺乏敬畏之心的未成年人。
日前,网传安徽灵璧县某中学一名初二男生在宿舍被多名高中生殴打致死,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孩子的父母痛心疾首,随后也在网络发声。
据初二男生父母介绍,事发时间是3月31日晚上10点多,自己儿子王某在寝室被人殴打致死,因为夫妻二人都在外打工,没法陪伴孩子,但为了给儿子创造一个好的住宿环境,就花钱在学校申请了一个单人宿舍,每学期费用是800元。
可是学校在未告知家长的情况下,强行安排了高一年级的“校霸”住进儿子的宿舍,而学校和“校霸”协商要付给他儿子300元。
在儿子要钱时,“校霸”不但未给钱,还带多名学生进宿舍殴打了初二男生,而学校还不愿意承担责任。
从家长的反馈来看,这是非常荒唐和不可理解的,既然学校同意单间宿舍申请,而且费用也支付了,为何还要强行加人进来住宿,就算有特殊情况也应该和家长沟通。另外,家长口中的“校霸”又是怎么回事?
4月2日,当地警方发布了一则通报,明确了事发的时间是3月31日晚上11点多,当事的两名男生都是八年级学生,并没有高中生出现,嫌疑人徐某和死者王某同龄,都是14岁。
警方初步调查给的起因是“琐事引发冲突”,最终导致王某倒地而亡,徐某也已经被警方控制。而且警方还回应了传闻,冲突过程中并没有其他学生参与。
也就是说到底是不是因为宿舍费用问题,还有待证实,嫌疑人是不是“校霸”也没有明确,但并非是群殴,只是两个人之间的冲突,而真正的死因是什么可能还要等待法医的技术鉴定。
孩子离世已经无法复生,嫌疑人也将受到法律的惩戒,可留给我们的思考是深刻的,这种悲剧真的是无法避免吗?
14岁的学生,正处于叛逆期,容易冲动,面对这些孩子的教育和管理,并非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家庭需要给予关注,学校也要有针对性教育。
年轻学生之间其实是有美好情谊的,但由于每个人的性格不一样,导致有些孩子格格不入,甚至是性格孤僻,不愿意与人沟通。
父母为了给孩子创造好的住宿条件无可厚非,但对于14岁的孩子来说,一个人住单间宿舍,实际上就容易导致孩子被人疏远,不排除孩子和其他同学之间的关系平时就很不融洽。
而学校在安排宿舍时,有没有考虑到两个孩子的性格差异,他们之间能否友好相处?宿舍管理也是教育内容的延伸,理应考虑到知识教育以外的内容。
而且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与此同时,嫌疑人的父母也同样存在问题,孩子对生命毫无敬畏之心,这不是一朝一夕的问题,而是长期养成的结果,家庭教育本身值得反思。
依据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教育职责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起悲剧再次提醒了我们所有人,孩子的教育不仅仅是吃好、喝好、学好,我们还要关注他们心理层面、道德意识、法律意识等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塑造出一个健康成长的人,否则不是害人就是害己。
如何评价这种未成人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