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也在头条君认证了博士头衔的黄V,似乎不对最近学术圈大瓜绝交声明点评一下,有点对不起广大群众的期待。近日网上流传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玫的一《关于我与汪海燕绝交的声明》。基本情况大家也都比较了解,刘玫教授与她提携的后辈汪海燕竞争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的过程中,发生了一些不可名状的事情,至于其中曲折呢,外人肯定是道不清说不明。以至于刘教授大笔一挥出来个绝交声明,沉重地被汪海燕这种“忘恩负义”的行为愤怒。
在刘玫教授的绝交声明中,历数了对汪海燕的照顾。包括汪海燕毕业留校,刘玫教授时任所长,给汪海燕这碗饭吃。话说为啥我就没有遇到给我饭吃的人,工作中给我挖坑的倒是一个接一个。甚至在汪海燕每一次晋职、晋级,刘玫教授都是大力支持和帮助,并且刘教授更是提到了凭一己之力把汪海燕评为四级教授,更是拿到了校诉讼法唯一的一个名额。这种恩情确实非常大,当然也说明了高校学术圈人的因素严重大于了个人的成果,刘教授也多次暴露了自己的骚操作,多次力排众议把汪海燕排在了第一位,举荐副院长、院长、学术委员会主席、学位委员会委员。可以看出来,至少在汪海燕成名之前,可以说刘玫教授就是他的再造父母一样,一手捧红的人。
汪海燕,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监察法学、司法制度。从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来看,汪海燕的学术水平至少是不差的,毕竟笔者作为一名理科博士也知道国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的分量,简单说就是准院士等级一样的存在。
刘玫,女,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院。1987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自1983年留校任教至今,高校教龄达20年。2002年考取在职博士研究生,师从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首届国家司法考试指定用书主编(诉讼卷),著名刑诉法学者。从履历看,刘玫教授也是个资深教授,在刑诉法方面也是资深学者。
年轻学者如果想有很快的进步,肯定离不开老前辈的提携,刘玫对汪海燕肯定是有再造之恩,但现在在学术年轻化下,学校和学院力推的肯定是年轻教授。但是如果双方已经商定好的前提下,这种副会长主要是由学校或学院指定。现在道风不古的情况下,确实人与人之间没有了最起码的信任。刘玫教授这个绝交声明反而揭穿了这个潜规则,把学术圈的乱七八糟的事暴露于世人面前。而这个绝交声明颇有古人风范,也算是敢作敢为的一面,值得钦佩。既然双方有承诺,肯定还是应该好好报答自己的恩师。不过这种方式,也可以把学术的腐败早点暴露出来,少一些圈子,多一些纯洁,社会风气才能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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