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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职业教育 改革高考模式是关键

汪昌莲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4月20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将更好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本报今日A3版)

统计数据显示,在我国,高级技工比例仅为5%左右,全国缺口近1000万人。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全国共有技工院校2545所,其中,技师学院434所,在校生322万人,就业率达到97.4%,骨干院校就业率达到100%。可见,即使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就业率达到100%,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技能人才缺口大的问题。基于此,职业教育法将完成26年的首次大修,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

必须正视的是,过去,教育越来越功利化。高等教育重本科、轻职教,学术“腿长”、技能“腿短”,“跛足”现象比较突出。特别是就业平台对高学历的过度崇拜,导致一些学子选择“用脚投票”的方式,逃离职业教育,每年开学之初,技工院校便出现“退学潮”。再者,在经济发展转型的今天,就业形势更加严峻。用人单位为了自身发展的需要,设置了更高甚至是歧视性的就业门槛,如有的用人单位就明确规定:本科以下学历者免谈。这无疑是在向社会传递一个信息:书读得越多、掌握的知识越全面、学历越高者,越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

可见,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是解决技能人才缺失、传承“工匠精神”的关键所在。换言之,化解“技工荒”,需从职业教育源头下工夫。特别是,强化职业教育,关键是改革高考模式。具体来讲,尽早出台方案,实现两类人才、两种模式高考。第一种是技术技能人才的高考,考试内容为技能加文化知识;第二种就是现行的高考,即学术型人才的高考;实现技能型人才的高考和学术型人才的高考分开,两者并重,协调发展。学生在高中阶段,16岁就可以选择未来发展的模式。

事实上,高学历并非代表高水平和高能力,特别是在当今应试教育体制下,高学历都是“考”出来的,其考试成绩是难以同工作能力成正比的。更何况,一些职业院校,是专门为用人单位定向培养员工的,虽然在学历上低了一点,但却学到了一技之长,因而在就业上少了许多竞争,走的是一条捷径。因此,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让技能型人才和学术型人才,获得平等竞争的机会,共享劳动创造和社会发展成果,应成为高考“两种模式”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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