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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求职尚受第一学历歧视, 职校毕业盼一视同仁, 新职教法给出答案

4月27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强调新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禁止设置歧视政策。

为什么要强调这一点呢?原因是在目前的就业市场上,明面之下的确实存在就业、升学、职业发展方面的歧视问题。

今年,3月29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博士,在求职中碰壁,原因是这个博士,他高考成绩不佳,只有435分,上了个专科,但是凭借一步一步的努力,最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毕业,即便如此,仍在很多给事业编、给户口的研究所上求职碰壁。要知道这些单位可是事业单位,在要求之下是不能对应聘者进行学历歧视的。可是事实就是这个博士生没有被录取,以至于在社交平台上吐槽。

而去年12月,有个复旦大学的博士在求职过程中遭到九所高校的拒绝,在他想来,自己的硬件,学历、科研、论文……其中,只有第一学历是普通本科这个拿不上台面的理由使得自己遭遇到无奈。

事业单位如此,那企业呢?去年7月,有个上海交大博士被国内大厂婉拒,当时HR的问题就是先生,请问你的本科学历是211、985么?

“双减”落地,职业教育成为国家主抓的教育方向之一,将跟现在的本科教育形成并轨,共同促进人才的培养和国家实力的提升。但是对于职业教育的发展还需要面临很多问题和方向。

在新职业教育法中提到。职业教育的办学形式多样,既可以独立举办,也可以联合举办。

这是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我们在未来可以看到职业学校的有序健康发展,不断的壮大提高学校层次,吸引更多的学生进入职业教育领域。

另一方面职业培训机构,也将大放异彩。如我所知的已经有18年历史的优路教育,就以独特的自有教学和教务团队为学生服务,形成了涵盖建筑、消防、金融等多个领域的课程矩阵,并且对200多家下属分支机构建立起准化的教学管理体系。与职业学校不同,职业培训机构将作为职业学校的补充,围绕职业教育,采用更为灵活的培训模式,如线上教学为主、线上和线下结合的融合式教学模式,探索未来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之路。

但是职业教育培养过后,最终都要面对就业这道门槛。那么到底未来会不会面临第一学历的歧视呢?新职业教育法中给出了解释,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应当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完善支持政策,规定对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等给予适当补助。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禁止设置歧视政策。

也就是说未来这些职业学校毕业的学生假如遭遇到了歧视,只要能找到证据,就有了法律的依托,这些招聘单位无论多高大上的理由,都属于违法。所以未来就业歧视的问题或许在国家推进职业教育的东风中被彻底根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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