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结构,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中,《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精神的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调整增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和薪级工资。
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增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也称为史上增资幅度最大的调整,按照文件精神的规定,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550元至2800元提高到1150元至381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550元至2750元提高到1150元至3770元;工人由现行的540元至830元提高到1130元至1640元。
薪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由现行的80元至2600元,提高到170元至5595元;工人由现行的70元至915元提高到150元至1855元。
这次基本工资的调整,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启工资正常调整机制的序幕,按照规定,为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要求,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者每两年调整一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是作为人社部门的常规性工作,也是涉及到每一个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大事情,但工资调整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职务职级、技术职称,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岗位设置、薪级工资对应的级别等因素。
最近几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都在按照常态化的要求,不断调整工作人员的工资。从2018年7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390元至4850元提高到每月1510元至601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390元至4770元提高到每月1510元至5910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360元至2010元提高到每月1480元至2250元。
薪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215元至6355元提高到每260元至7204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85元至2047元提高到每月225元至2232元。调整后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和2014年开始调整的标准相比其上升的幅度也是比较大的。
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调整以后,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为1到10级,其中1级最高,最低为10级,1级的工资标准为5190元,10级工资标准为1510元,薪级工资分为1到65级,其中薪级为1级的最低,每月260元,最高的65级,每月为7204元。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要调整增加工作,既要增加岗位工资,也要增加薪级工资。每一个级别对应5个左右相应的薪级。
以管理人员为例,起点薪级为一级岗位46级,二级岗位39级,三级岗位31级,四级岗位26级,五级岗位21级,六级岗位17级,七级岗位12级,8级岗位为8级,9级岗位4级,10级岗位1级。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套改中,虽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有明确的岗位类别和等级,每一个岗位对应的岗位级别和起点薪级也是明确的,只要达到相应的岗位级别就可以套改相应的薪级,岗位的级别工资和相应的薪级工资,就是本人基本工资,再加上各种补贴、津贴就是本人的全部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