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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体育课受伤, 法院判学校无过错但仍需赔偿, 学校真的太难了

一名小学生体育课上受伤,学生家长在与学校就医疗费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将学校告上了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学校并无过错,相关损失由学生自己承担,但法院仍然判决学校进行赔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根据《新福建》的报道,小学五年级学生吴某在学校上体育课跳远时不慎受伤,造成右腿髌骨骨折,法医鉴定为轻伤。吴某家长在向学校索要医疗费无果后将学校起诉至法院,理由是学校的沙坑不标准才导致了吴某的受伤,并要求学校赔偿各项费用共4000余元。

法院认为,吴某按照老师的要求进行训练,吴某无过错;而学校是根据正常的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体育训练,学校也无过错。同时法院认为,学校的沙坑并没有明确的标准,所以吴某家长的主张不成立。也就是说,本起事件属于意外事故,学校无过错,但是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分配事故责任,最终判定学校赔偿吴某1520元。

判决被曝光后,网友们也是炸开了锅。不少网友表示不能理解,既然学校无过错,学校为什么要赔偿?如果都这样和稀泥,学校真的就成了无限责任公司了,那么以后只要学生在学校出事,学校都要承担责任,请问以后还有学校敢开设体育课吗?

还有网友表示,他们孩子的学校已经把乒乓球台拆了、单双杠撤了、沙坑填了,课间不准嬉戏打闹,出了安全事故要自己负责。

看到这,不由想起去年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课间圈养”问题。当时,新华社连续发文批评“课间圈养”,著名主持人白岩松在“新闻周刊”节目中表示现在的学校课间10分钟是鸦雀无声的,学生不能走出教室,对此,白岩松提出了一个振聋发聩的问题:课间十分钟都不能走出教室,又怎么支撑起一个民族的健康?

白岩松的问题令人深思,但是看过前面的这个案例也许大家就明白其中的缘由了。就在学校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学生在正常的教学活动中受伤了,法院都判决学校承担了接近四成的责任,那么试想一下,如果法院认为学校有过错,那么学校要承担多少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学校又怎么敢让孩子在课间嬉戏打闹?

其实,像前面这种案例在现实中屡见不鲜。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受伤,学校要赔偿;学生在课间活动受伤,学校要赔偿;学生上厕所摔倒了,学校还是要赔偿;甚至有学生在家里出了意外,最终学校还是要赔偿,因为家长会找学校的各种麻烦。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是现在的人维权意识增强了,二是某些部门和稀泥的处理方式壮了一些人的胆子。

记得我读小学的时候,有一次在学校摔倒并摔出了一个3cm左右的伤口,是老师把我送到了诊所。我父母到学校后,对老师只有感谢,根本就没有想过找学校要赔偿。现在想想,还是那时的人更单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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