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还是非常有作用的,不仅可以立功受奖,还可以在晋升职级时缩短任职年限,更可以在晋升职务和职级是优先考虑。不过,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对于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应用方式。
一、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可以立功受奖。公务员年度考核被定为“优秀等次”,公务员当年可以受“嘉奖”,并可以有1500元的奖金奖励。公务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都被定为“优秀等次”,那么公务员可以立三等功,立功当年可以享受3000元的奖金奖励。
二、公务员每有一个年度考核结果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级时任职年限缩短半年。公务员晋升职级,比较重要的条件就是要满足任职年限的要求。比如,晋升四级主任科员,需要任一级科员满两年以上;晋升三级主任科员,需要任四级主任科员满两年以上。而如果在任职一级科员期间,有一次年度考核结果定为优秀等次,那么晋升四级主任科员时,只需要任职年限满一年半就可以。在实际使用当中,一定要注意,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时间,在任上一职级期间才可以缩短年限,否则不能使用。假设某公务员2021年3月被提拔为四级主任科员,2021年3月份又进行的年度考核,评定2020年为优秀等次。能不能缩短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的年限?我觉得要分两种情况来考虑。
第一,如果该公务员晋升四级主任科员是首次晋升职级,那么因2020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而缩短的任职年限,可以应用在晋升三级主任科员职级。这是因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政策是在2019年6月开始实行的,有“一套两晋”的政策,即有一次套改职级的机会、以前累积的任职年限可以应用于两次职级晋升,之后才会清零。如果2021年3月首次晋升为四级主任科员,因2020年考核结果未出,肯定是因为任职年限已经满两年才晋升的。之后有多余的任职年限,是可以用在晋升三级主任科员上的。而由于2020年考核优秀而缩短的那半年,可以算在晋升四级主任科员职级上。比如之前任一级科员已经满4年,首次晋升四级主任科员,用掉两年,由于年度考核优秀,实际使用一年半,之后的两年半任职年限可以用在晋升三级主任科员上。
第二,如果该公务员晋升四级主任科员不是首次晋升,那么因2020年考核优秀而缩短的半年任职年限,不能用在晋升三级主任科员上。因为以前积攒的任职年限都已经清零了,晋升三级主任科员,需要积攒任职四级主任科员的年限,而2020年年度考核优秀,是不在任职四级主任科员期间所得,因此不能用在晋升三级主任科员上。实际当中,任职年限要求是一个硬框框,如果不满足是不难晋升职级的,但如果满足,却不一定能够晋升职级,在晋升职级中起最重要作用的还是职数要求、工作表现和组织决定等因素。说白了,就是满足任职条件要求可晋升职级的人特别多,但职级数量却很少,最终能否晋升职级,就要看满足条件的人最终的竞争结果。
三、年度考核优秀,在晋升职务或职级时是优先考虑的因素。年度考核要获得优秀,也是十分困难的。一般来说,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的比例占公务员总人数的15%,只有考核优秀的单位才可能获得20%的优秀人员比例。所以获得优秀的人员,至少在工作上、资历上还是非常不错的。因此在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时,组织也会看任职期间是否有获得过优秀等次,至少要看近三年年度考核的情况,如果有年度考核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肯定会优先考虑。
综上所述,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最直观的使用就是可以立功授奖,一次年度考核优秀可以得嘉奖,连续三次考核优秀可以立三等功。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也可缩短晋升职级时的任职年限,但实际作用并不明显。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在晋升职务或职级时会优先考虑,但能否晋升起重要作用的还是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