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倪女士的女儿在上高中,为了让孩子上到好的大学,她花88000,给女儿在画室报了一个最好的训练班,不过最近美术联考的成绩出来了,对她们来讲并不满意,她认为,机构老师之前的承诺有很大问题。
倪女士的女儿在2020年上高一,因为孩子当时说对美术感兴趣,就给她在美术机构报了班,一直学到高三。去年1月份,她给女儿报了画室里的联考集中训练班(联考,就是画画类的统一考试)。
报名时,培训机构的老师承诺,他们有一个最好的校考班,往届学生平均分都在89.7以上,最低也能考85分。从去年7月到12月统一培训学习。费用是88000元。
倪女士心想,结合自己女儿的文化课成绩,如果能考到85分以上,那冲刺清华美院、中央美院等重点高校,问题是不大的。于是就给女儿报了名。
可是联考成绩出来后,结果却和预想的差距有些大,只有75分,在倪女士看来,这个培训班参不参加并没有什么意义,按照最坏的结果,可能只能上一所自费的大学。因为75分的成绩,想冲刺名校是没有希望的。
此外,倪女士发现,有同样情况的家长,不止自己一人,一共冲刺班找了一百三四十个学生,有将近一百个学生没有超过80分。她认为,画室要承担一定责任。
倪女士找到记者,一起联系到机构的吴校长,他表示教学流程是没问题的,无论是课时、教育计划,都已经完成了。至于之前说的平均分,都是往届真实存在的成绩和学生,并不是虚假的。不过每届也都有好有坏。他们也从来没有保证过成绩。
另外,倪女士女儿在平时,平均成绩达到85分是没问题的,但考生临场发挥的问题,他们没办法保证,而且这个成绩他们也感觉意外。至于这届学生的平均成绩,目前还没有统计出来。
对于这样的说法,倪女士和其他家长都无法接受。接下来,他们准备继续和画室沟通协商。
说起来,学艺术真的是一个花销很大的学科,但花8万多给孩子报冲刺训练班,这花销有些太大了,从侧面也能说明,家长是真的希望能够这些钱花得有效果,现在成绩差距那么大,不满意是自然的。
1.高额定价,机构应该退费吗?
《民法典》中有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订立合同,合同自成立时起便受法律保护。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也有相关规定,教育培训机构只有在明文规定的几类情况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这些情形中并不包括订立高额培训费用这一情形。
所以,如果校区和家长对于合同内容,如培训课程的数量、教学内容、收费标准等都达成一致,共同签署了合同,则该合同有效。
2.成绩并没有达到预期和承诺,机构应该退费吗?
这一点其实是最常见,也是最复杂的。教育培训作为一种特殊的消费,较其他的消费来说,不仅需要消费者与教培机构投入金钱,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最终学员达不到理想的预期成绩,是教培机构和学员双方都不愿见到的局面。
所以这就要看双方在签署合同时,是否有关于成绩保障的约定,如果只是口头承诺,是很难当做证据的。
另外,考虑双方订立的合同是否存在以下合同无效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
如果出现以上的问题,属于无效合同,家长可以主张合同无效。结合本文中的情况,似乎并不存在以上的条件。
说起艺考,我是比较有发言权的,因为曾经我就是一名美术生,画画这种东西,真的要看天赋和努力,当然,负责任的画室也同样重要。希望画室能够和家长好好沟通,尽快把事情解决好,不要因此影响到孩子明年的高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