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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某教师栽赃陷害女大学生, 事件终究还是暴露

这件事发生在河南一家教育机构,该机构某教师设计栽赃陷害某女大学生

河南的一位二十四岁的女大学生李燕,寒暑假时她在本地的一家教育机构里面兼职做老师。某一天,当她正准备下班回家,有人说,学校备用的四万现金不翼而飞了。当大家一起寻找,最后在李燕的包里找到了丢失的四万元。李艳的坚决不承认,这是他“偷”的。

学校报警后抓捕一判就是六年。突如其来的牢狱之灾,李燕被大学开除,李燕的妈妈也因此一病不起,三个月之后不幸离世。她的哥哥和父亲四处帮她申诉啊,均以败诉告终。李燕入狱之后第六年,事情终于发生了转机。当年那个陷害他的老师露出了马脚。

当这位老师和另外一个老师老师发生矛盾之后,他又故技重施用同样的手段栽赃陷害对方。正好被监控记录下来了。在审讯当中,他供认不讳,并承认了当年那陷害李燕的细节。当天下午,李燕无罪释放。教育机构的负责人是第一时间赶来请求李燕她的原谅,并且呢愿意拿出三十万元作为补偿。李艳当场拒绝了。

这样的事的在生活中很常见,我上初二的时候。我们同宿舍的学生设计陷害我。某学生的一台电子设备,被另外一名学生放在垃圾堆里。就说是我拿的,我死不承认。最后就发动学生到处找。找到以后,我给我父母亲说了。我爸妈很生气。让该学生向全校学生赔礼道歉,还让对方家长赔精神损失费。包括去心理医院所有的费用。

该女大学生可以向法院起诉该教育机构和当时办案的民警。要求赔偿各种各样的费用,包括书面向全社会澄清事实。还自己一个清白,严惩该教师和教育机构负责人。

相信在生活中很多人都碰到过类似的事件,比如工作的工厂,做好人好事。

做事要学会先做人,人在做天在看。天道有轮回,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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